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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659345261/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巫溪县民政局职能职责


单位名称

巫溪县民政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法律法规,落实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标准。

(二)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承办县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负责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巫溪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七)巫溪县民政局会同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巫溪县行政区划图。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安全、保密、政务督查、政务值班、信访稳定、后勤保障、会务、公务接待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组织调研和协调专家咨询工作。

贯彻落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负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全县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本系统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组织开展民政宣传、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编送、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民政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社会救助科。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县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

(三)社会事务科。负责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办理相关涉法性事务。承担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本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民政行业“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负责县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对行业特征不明显、不能纳入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全县性组织(含脱钩和直接登记)党建工作进行兜底管理;按规定审核社会组织会长(理事会)、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负责人人选。

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承办县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申报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负责婚姻登记、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四)社会福利科。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等工作。

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和管理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等工作。

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按照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体系,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办公地点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181号城投大厦4楼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9:00—12:3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周一至周五 9:00—12: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单位负责人

许科文

联系电话

023-5151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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