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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659345261/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溪民发〔2023〕41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社会福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06 [ 发布日期 ] 2023-05-31

巫溪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高龄失能补贴、高龄津贴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


溪民202341




巫溪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高龄失能补贴、高龄津贴清理核实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高龄失能补贴、高龄津贴(即现有的百岁老人津贴)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不多发、不漏发一人,现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龄失能补贴、高龄津贴清理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清理目的

通过开展清理核实工作,准确掌握高龄失能补贴、高龄津贴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完善应保尽保”“应停尽停动态管理机制,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核查清理对象

(一)辖区范围内目前所有已在册的高龄失能人员、高龄津贴人员;

(二)辖区范围内未在册的、但满足申请条件的高龄失能人员、高龄津贴人员;

三、核查清理重点

(一)对目前已在册的高龄失能人员、高龄津贴人员,重点核查以下方面:

对已在册的高龄失能人员、高龄津贴人员,全面清查其中是否有应退未退人员,如死亡未报停发、户口迁移未报停发、低保或特困取消未报停发等;

(二)对目前未在册的高龄失能人员、高龄津贴人员,重点核查以下方面:

对未在册、但满足申请条件的人员,做到应保尽保,不留一人;

四、核查清理方式

(一)精准核查,全面覆盖。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工作人员,以户为单位,对辖区内高龄失能人员、高龄津贴人员进行拉网式入户走访核查,全面摸清他们的家庭人员构成、生产生活、身体健康等实际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到家底清、情况明。

(二)精准对象,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要以信息比对、信函索证、入户调查和群众评议等方式,严把查验核实关口,精准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继续纳入保障,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说明理由,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停发。同时,建立常态化动态管理机制。

(三)精准管理,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压紧压实高龄失能人员、高龄津贴人员这个群体的关爱保护政治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干预,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五、核查清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6—410日)各乡镇(街道)负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全面部署有关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清理核实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此项工作。

(二)清理整顿阶段(411—430日)各乡镇(街道)负责,集中力量组织专班开展认定清理工作,按照渝民发〔201571号、溪民202074溪民202329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现行政策标准,及时指导村(社区)开展认定清理工作,认真梳理发现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不符合高龄失能、高龄津贴条件的人员,及时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停发申请,对未在册、但满足申请条件的人员,做到应保尽保,不留一人。430日前将本单位完成情况,报送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李丰果处。

(三)总结检查阶段(51—510)。县民政局将采取随机抽查、问题导向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认定清理长效机制落实到位。

附件:XXX乡镇(街道)关于高龄失能人员、高龄津贴人员现状摸排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参考模板)

巫溪县民政局

                              202346

(联系人:李丰果;联系电话:51515965

附件

XXX乡镇(街道)关于

高龄失能人员、高龄津贴人员现状摸排工作

开展情况的报告

(参考模板)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情况。

(二)摸排情况。

(三)宣传情况。

     ········

二、取得的成效

重点介绍此次摸排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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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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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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