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养老机构消费券核销批次公示(202601-202602)
日期: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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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渝民规〔20259号),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比例暂定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其中,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居家上门服务类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500元,老年人能力评估券抵扣额度为每人最高100元。
序号 机构名称 审批核销机构金额(元) 核销时间
1 重庆市北井堂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5030.96  202601
2 重庆市乐邦养老院有限公司 23080.00  202601
3 巫溪县夕阳红养老院 70400.00  202601
4 巫溪县鸿泰养老服务中心 21720.00  202601
5 重庆宏善养老禾溪养老院 30052.39  202601
6 重庆市北井堂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3517.14  202602
7 重庆市乐邦养老院有限公司 20680.00  202602
8 巫溪县夕阳红养老院 65961.30  202602
9 巫溪县鸿泰养老服务中心 21000.00  202602
10 重庆宏善养老禾溪养老院 32200.00  202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