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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民政局 关于巫溪县夕阳红养老院等社会办养老机构申请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2-05-23

巫溪县民政局

关于巫溪县夕阳红养老院等社会办养老机构申请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渝民发〔201843号)《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270号)等文件要求,经与县财政局和有关乡镇(街道)共同审核,拟将巫溪县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巫溪县夕阳红养老院纳入2022年重庆市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申请范围,现将申报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22523日至2022527日。

二、受理机构

受理地点:巫溪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巫溪县柏杨街道城投大厦4楼;邮编:405800

联系人:王老师023-51515965;谭老师023-51515553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

3.受理机构将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巫溪县民政局      

2022523日     


序号 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民政养老备案登记时间 核定床位数 产权性质 老人入住率 此次拟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申请依据 备注
1 巫溪县相福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巫溪县菱角镇菱角村1组290号 陈小东 2021.1.14 80 自有 75% 80 1.《重庆市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渝民发〔2018〕43号) 2.《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2〕70号)

2 巫溪县夕阳红养老院 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435号滨河国际3号楼 魏丽丽 2021.5.6 42 租赁(2018.5-2028.5) 80.90% 21 1.《重庆市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渝民发〔2018〕43号) 2.《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2〕70号)
巫溪县夕阳红养老院原举办地位于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435号滨河国际3号楼3层,于2018年取得巫溪县民政局备案,核定床位43张,且已获得市级养老服务资金21万元。后因机构不断发展,将原举办场所由3号楼3层扩展至3号楼3层、5层、6层。2021年5月6日,夕阳红养老院取得巫溪县民政局备案变更,分别核定3层(产权租赁,床位43张)、5层(产权租赁,床位42张)、6层(产权自有,床位27张),入住率约80.9%。此次拟对第5层申请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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