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县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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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民发〔202581

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年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县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及要求

(一)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凡在巫溪县民政局登记时间满两年及以上的,2022年、2023年年度检查合格、未参加过评估的县级社会组织;

2.获得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前2年至已满5年有效期的。

(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2.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3.上年度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4.正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5.其它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其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民政部门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或初评的,同时取消初评成绩。

二、评估类别及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组织实施评估。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从党建工作、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评价表彰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参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年版)》(详见附件2)执行。

三、评估时间安排

(一)申报及自评阶段

本年度评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821日,过期不再受理申请。各申请参加评估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民政局提交《巫溪县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件1),并认真对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年版)》(附件2)规定的具体指标,开展自我评价,填写《巫溪县社会组织评估自评报告》(附件3),同时按照《评估指标》准备相应材料。

(二)资格审核阶段

由县民政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电话、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申报单位。

(三)等级评估阶段

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参评单位进行现场评估、实地考察,形成评估书面初评等级建议报告(具体实地考察安排另行通知)。

(四)等级确定阶段

根据第三方机构初评等级建议出具时间,县民政局适时召开评审会,审议初评等级建议,并将审议结果进行公示。若有异议,可向县民政局社会组织评估复核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由其按照既定程序予以受理并裁定。复核的资料为初次实地考察时参评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原则上不能修改补充。没有异议或复核结束后,评估结果经县民政局审核后进行公告。对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材料报送

请各参评社会组织于2025821日前将巫溪县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附件1),《巫溪县社会组织评估自评报告》(附件3纸质件交至:巫溪县柏杨街道城投大厦4楼(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人:刘晹,联系电话:51515513

附件:1.巫溪县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2.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年版)

          3.巫溪县社会组织评估自评报告

    

                               巫溪县民政局

202586


附件1

巫溪县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巫溪县民政局制


填 报 说 明

一、按评估申报表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

二、评估申报表如手写,须用钢笔(蓝黑或碳素墨水)、签字笔,严禁使用纯蓝墨水、红墨水、铅笔、圆珠笔;

三、填写内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四、栏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评估申报表按要求签字盖章;


全县性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

社会组织名称

社会组织类别

登记证号

登记时间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网站地址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业务主管单位

联系电话

最近2年是否有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记录

是 

年检结论:

2023年度合格基本合格 不合格

2024年度合格基本合格  不合格

2024年年检结论未公告的可不填写结论,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此项)

2年是否被登记管理机关处罚过

是  

是否建有党组织

是  

未建原因

是否参加过

社会组织评估

是 

本次申请评估的原因

评估等级有效期满5

获得评估等级已满2年及以上,提前申请评估

未曾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

我单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要求,参加此社会组织评估。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社会组织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完成本单位的自评,并积极配合评估小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社会组织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意见)

盖章

区民政局:

(意见)

盖章

建议使用评估指标类别:









附件3

巫溪县社会组织评估自评报告

社会组织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评等级                            

自评日                              

巫溪县民政局制


巫溪县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自评报告


社会组织名称


社会组织类别


评估指标类别


登记注册时间

注册资金



网站地址

电子邮箱


申报工作

负责人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业务主管

单位

联络负责人


联络电话


理事数

常务理事数


监事会或监事

有□

无□

秘书长

专职□ 兼职□

无□


专职人员数

兼职人员数


内设机构

情况


刊物情况

(内刊:名称,刊号,发布范围,发行数量)

(公开刊物:名称,刊号,发布范围,发行数量)


奖惩情况

评估报告


主要内容:

①简述单位基本情况;(500字以内)

②2023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成绩和特点;(1000字以内)

③根据评估指标体系,逐项阐述单位情况;(3000字以内)

④自评等级结果。

(报告内容要求有数据)


评估内容

自评分


党建工作


基础条件


内部治理


工作绩效


评价表彰



自评等级

□5A□4A□3A□2A□1A


备注

评分表以附件形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