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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巫溪县委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1-12

委属各科室、站所:

2022年3月31日至5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26日,进行了意见反馈,《中共巫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县委农业农村工委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巫溪巡发〔2022〕8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委高度重视,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深刻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并逐条逐项制订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现已取得阶段性实效。按照有关要求,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结果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坚定坚决的态度落细落实整改各项工作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委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县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2022年8月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工委会议3次、干部职工会议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委领导多次主动向县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县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委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务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经过共同努力,巡察反馈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总体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出台《关于印发<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的通知》(巫溪委农工委发〔2022〕6号)文件,集中学习7次,及时传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工委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进一步增强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实用性。二是组织举办学习贯彻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专题培训班,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全覆盖培训。三是制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工作方案,印发《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工作方案的通知》(巫溪委农工委发〔2022〕15号)文件,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活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深化对“三农”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2.乡村振兴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不断深化。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学、班子会议及班子扩大会议分组学、理论学习中心组讨论学、全体职工会议传达学等途径,8次系统学习相关讲话、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作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农业系统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充分发挥产业振兴专班、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保供专班、巩固提升特色产业工作专班牵头单位职能职责,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制定《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县农业农村委系统2022年工作要点》《巫溪县稳定粮食生产保障有效供给的具体措施》《关于下达巫溪县2022年粮油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三是督查考核更加过硬。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及时跟进各乡镇(街道)、涉农部门乡村振兴进展情况,组建乡镇农业农村调度群、通过领导干部包片、中层干部包乡镇的方式调度指导乡村振兴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到各乡镇、经营主体、项目现场调研指导若干次,针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资金拨付等工作每月调度,督促相关工作进展,推动任务分工落地落实。发挥县委农办牵头抓总作用,今年以来,召开领导小组会5次、调度会2次,同时组建指导组督促成员单位、乡镇抓实乡村振兴工作。

3.全县耕地抛荒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全面核查,建立台账。截止2022年7月底,全县15316个、5.57万亩疑似撂荒耕地图斑已全部完成核查,其中,10亩以上、5-10亩、5亩以下图斑数量分别为959个、1636个、12541个。经查,上述图斑非撂荒面积27538.33亩,实际撂荒面积28126.53亩,其中,无法复耕复种面积26912.69 亩、占比95.7%,可复耕复种面积1213.84亩、占比4.3%。目前已建立疑似撂荒耕地图斑(10亩以上)核查及复耕复种台账,并汇总形成5亩以上、5亩以下核查利用情况表。相关数据已录入全市农业行业工作数据资源调度平台(http://119.84.46.17:1888/ddpt/)。二是分类施策,复耕复种。督促各乡镇因户、因地、因季制宜,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撂荒耕地整治利用,防止“简单化”“一刀切”“运动式”复耕复种。对撂荒耕地一年以上的农户,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由乡镇书面发放复耕提醒书,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户主消亡、举家外迁、劳力缺乏造成撂荒的,由村集体依法徇情引导其自愿退出承包权,流转经营权,实现土地集中整治和集约经营。结合项目建设规划,把耕地地力较好、相对集中连片的撂荒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农机装备支撑,开展耕地宜机化改造。通过集成应用秸秆还田、绿肥压青、土壤改良、有机肥施用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逐步恢复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结合招商惠农政策,积极引资引智引业,就近就地、联农联片利用撂荒地,发展特色优质粮油和蔬菜。争取上级资金107万元,对新型经营主体复耕利用撂荒地,规模种植粮油的给予农资及社会化服务补助。在复耕种粮确有困难的地方,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原则,适当调整种植结构,发展特色水果、中药材、核桃等经济作物,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打造小规模、大集群、生产互助、利益联结的特色产业基地。通过流转集约、股份合作、集体代管等方式,支持村集体和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外出户、弱能户、小农户和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开展粮食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托管服务,稳定粮食产能,推动省工节本,促进撂荒地盘活利用。鼓励各乡镇(街道)创新乡村治理,采取扣除撂荒农户乡村治理“积分”、取消参评文明户资格、纳入信用体系等做法,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制度约束,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种地兴粮、惜地节粮,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通过抓早抓小、以点扩面、辐射带动,上磺镇四湾、羊桥、红岩等3个村将200余亩插花撂荒地复耕复种优质稻,乌龙乡鸳鸯村整合撂荒地30余亩连片发展猕猴桃近80亩,实现荒地变废为宝,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截至目前,乡镇汇总上报5亩以上实际撂荒已复耕复种1093.81亩,100%完成市级考核任务。现正克服疫情影响,抓紧冬耕整备,督导开展5亩以下撂荒地应复尽复工作,并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坚决打好撂荒地“减存防增”攻坚战。

4.地力提升项目建设缓慢的问题。

一是高标准农田项目因前期工作程序复杂,均为跨年度项目,2021年3.1万亩任务建设周期为2021年-2022年。3.1万亩于2022年1月24日开标,3月签订合同后陆续开工建设,目前已基本完工,我委将立即对其展开审计及验收工作。二是市农委于2022年1月28日下达我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9万亩任务,建设周期为2022-2023年,我委拟于12月12日完成公开招投,力争于12月20日前开工。

5.落实“藏粮于技”战略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强化提升乡镇农技人员素质,与西南大学联合开展乡村振兴职业能力培训,达到每3年完成一次轮训,今年9月组织10名人员参加西南大学“乡村振兴领头雁项目”培训。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交流,促进互联互通,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快速适应岗位需要的能力。三是应招尽招,对照岗位需求公开招聘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今年已人才引进1名农学专业研究生,明年拟通过人才引进2名、公开招录4名农学相关专业人才。

6.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职责。印发文件《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建立巫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管理体系的通知》(巫溪农发〔2021〕232号),明确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管理体系,制定了《巫溪县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巫溪农发〔2021〕224号),确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与村级协管员,明确了其职能职责。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架构图,并公示上墙。二是梳理乡镇(街道)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任务,指导其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印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巫溪农发〔2022〕220号),梳理当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内容,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特别是农药残留速测室建设工作,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打造,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三是加强对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合格证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工作能力;加强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指导,指导其完成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建设、农药残留速测室建设,要求其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能职责。

7.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家庭农场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进行转变。下发文件要求更新辖区内家庭农场相关信息,以及做到应录记录,促进家庭农场规范运营,达到量质双重提升。近年来财政资金奖补各类家庭农场共46家,其中2020年奖补35家,奖补资金共239.58万元;2021年奖补11家,奖补资金共66万元;2022年下达奖补资金60万元,目前正在“四化家庭农场”申报初审阶段。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整体发展,稳步提升。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通报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合作社情况,印发《关于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常异常目录的农民合作社情况的通报》(巫溪农发〔2022〕83号),通报全县共600家农民合作社被纳入经营异常目录。为进一步落实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情况定期通报机制要求,按照市上要求,印发《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加强对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目录的农民合作社核查工作的通知》(便函〔2022〕-124号),通过对经营异常目录中合作社开展核查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服务。通过以上举措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组织架构,提升财务规范化建设水平,维护合作社成员权益,同时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按时完成年报公示、信息变更登记,引导合作社根据市场和经营状况主动申报主体注销,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发挥村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2022年培育村党支部领办农民合作社9家,鼓励村干部、专业技术人员、致富能手、经理人领办农民合作社。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户发展规模经营。全县创建示范社56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6个,市级示范社23个,县级示范社33个(根据市上统计口径,国家、市、县级示范社可重复统计)。近年来认真组织开展了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

8.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够的问题。

出台《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巫溪县农业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实施方案》(巫溪农发〔2022〕213号)的通知》,下达《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巫溪县财政局 巫溪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巫溪县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产业发展项目(第二批)建设任务的通知》(巫溪农发〔2021〕265号)用于一二三产业融合贷款贴息。

9.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按照市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2022年改革工作安排,总结推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经验,持续扩面深化,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全域推进,2022年“三变”改革试点覆盖30%以上。2022年确定59个村为“三变”改革试点村。截止2022年11月,全县先后共计确定30个乡镇的128个“三变”改革试点村,达到全县行政村的42%,其中通城镇、红池坝镇、尖山镇为整镇推进。通过开展农村“三变”改革,盘活了农村闲置资产,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80%的农民变成股东,有力助推农民增收,农民满意度达到95%以上。二是多元化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通过开展农村“三变”改革,中央资金扶持集体经济,消除“空壳村”等项目,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稳步提升,2022年12月全县30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经营性收入2860.88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经营性收益2175.69万元;全县128个开展“三变”改革村经营性收入1636.94万元,经营性收益1096.35万元;全县81个中央财政资金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平均经营性收入12.8万元,村均经营性收益9.34万元,集体经济得到明显增强。

10.渔政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强化部门联防联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将渔政执法与河长制结合实施网格化监管,落实了镇、村、社三级监督管理责任,县农业农村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多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执法合力。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舆论导向。制作《禁钓期通告》在县电视台播放1个月,印制《禁渔通告》在主要乡镇张贴,全年新增LED公益广告2条、普通告示牌20块、语音宣传栏2处、横幅标语35幅,印发宣传海报、传单等资料2000份,营造禁渔氛围。三是加强协护队伍建设,充实渔政工作人员力量;我县13条禁捕河流共涉及27个乡镇(街道)、157个村(社区),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渔政协护队伍,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队长,村(社区)确定一名干部为协护人员,开展本辖区护渔巡护工作。截至12月27日,全县共有渔政协护人员184名。明确了协护队伍职能职责,为协护人员购买巡护装备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定了“巫溪县渔政协助巡护队伍方案”和“巫溪县渔政协护队人员考核办法”。四是增添设备,提升执法效率。大宁河流域新增2套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已于2022年6月5日全部安装到位,前端视频监控已同步接入市级平台,现运行正常。目前我县共有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7套,均安装在大宁河流域。五是加强数据调度,确保协调有力。县农业执法支队建立禁捕执法数据“周调度”机制。下属各大队于每周五12:00前向支队办公室报送《执法工作周报表》,办公室将数据汇总存档后每月按时报送市退捕办,落实了专人专责认真做好禁捕执法数据报送工作。六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县农业农村委渔政执法全年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23车次,检查河流155条次,出动执法人员558人次,劝阻游钓人员405人次,夜间巡查56次,对全县水产品养殖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16次,检查养殖企业35家次,没有发现市场违规、违法行为。全年开展联合执法50余次,查获非法捕捞案件41件,查处违法人员41名,实施简易处罚程序案件6件,查获电捕鱼案件9件,查处违法人员19名,出具非法捕捞案件认定意见书9份,收缴违规钓具202根,收缴非法渔具43具;放生天然水域渔获物16.9kg。

11.农村违规建房执法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一是建立全县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修建住房台账。根据乡镇报送非法占地修建住房情况和规资局移交线索和实地走访调研,建立非法占用土地修建住房的问题台账,108户进入台账管理。二是联合县规资局、乡镇对乱占土地的情况进行认定。针对乱占土地建房线索问题,对违法占用土地修建房屋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调查完成后涉及所占土地性质为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商请县规资局和相关乡镇(街道)进一步对涉及非法所占耕地和基本农田建房的位置和面积进行认定(因为只有规资局具有认定技术和资格)。目前涉及非法占用土地(耕地或基本农田)修建住房的行为正在调查中,已调查28户。三是严厉打击农村乱占土地建房的行为。根据问题线索台账,开展执法调查工作,目前共调查农村村民涉嫌非法占用土地修建住房行为28起,制作调查笔录24份,现场勘验笔录19份,录音1份,形成了“一户一档”,针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修建住房的行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对1起涉及农村村民在城镇规划区修建住宅的违法行为移交至巫溪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2.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以往检查表和案卷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整改,执法支队各大队安排专人对以往案卷和检查表认真检查,严格按照当时实际情况,对检查表中记录信息不完整地方进行补充,对被检查人无人签字的情况进行了补签,对检查时间空白的地方进行了补填,对案卷中执法人员1人签字情况进行了补签。二是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防止执法人员再出现类似问题,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组织全支队执法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并要求执法人员会后认真开展自学。三是制定了农业综合执法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约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3.财务审批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从2022年9月1日起养老保险缴费等均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14.未按规定合并账套的问题。

已按规定对原县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的债权清理合并到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账上。

15.财政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出台《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巫溪农发〔2022〕26号)加大项目监督力度,严格验收程序。

16.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超标准发放的2019、2020年年休假补贴已收回。但由于李定莉被刑事收押,其12210.1元尚有9210.1元未收回,待2023年发放健康休养费时扣回。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7.坚持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巫溪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工作细则》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会前酝酿沟通、议题提出、征求意见、论证评估、研究讨论、会议决策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明确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切实保证工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高效决策。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对议定事项建立跟踪检查、督办、通报等机制,杜绝重要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18.机构合力凝聚不够的问题。

一是支部融合增强凝聚力。将原有的5个在职党支部合并为3个,同过组织生活凝聚人心,增添动力。二是组织活动提高融合度。工委、委工会、团支部联合举办青年干部交流暨“师徒结对传帮带”活动,增进交流,提高人员融合度。三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按照谈心谈话计划,开展谈心谈话10次,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确保队伍思想长久稳定。

19.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好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工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强化责任落实;工委书记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主动抓、带头抓、亲自抓;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工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坚持按季度到所联系支部开展一次督导。二是加强督查督导。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会议,梳理支部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党建工作推进情况,以抓党建推动三农工作高质高效发展。

20.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完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明确“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具体要求,丰富完善学习形式,严格执行交流发言制度,进一步改进学习方法和学习管理。二是制定了《机关党建工作标准规范》,对组织生活相关文书模板进行统一制定印发,并组织培训学习,提高会议记录的规范性。

21.党员发展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二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培训1次,提高理论水平,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

22.民主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集中学习,使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相关规定基本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流程,严格按照流程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会议记录、对照检查、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查摆、问题剖析、述职述廉、问题梳理、整改方案制定、整改落实等环节的指导、监督、落实,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三是民主生活会请示上级党组织派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23.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重点科室、岗位、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围绕县农业农村委项目招投标、行政执法、落实惠农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补助补贴、相关许可证办理等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明确防控责任领导,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促使权力规范运行。二是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及时谈话提醒,及时约谈,抓早抓小抓预防。截至目前,开展警示提醒谈话4人次。

2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的问题。

一是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报告。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制度。在扎实推进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常性地与分管联系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的谈心谈话,层层传导压力。

25.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和管理。完善党员、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联系实际,深入学习。综合科及时为职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学习资料,今年以来印发学习资料12次。二是针对工作实际,及时梳理形成廉政风险排查及防控措施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三、发扬斗争精神,以常态长效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这个成效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我委将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同巡察整改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巡察监督的政治属性,坚持从政治上看整改,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全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持续发力,坚守政治定位。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站稳人民立场的具体体现,委主要领导示范带头、冲锋在前,杜绝过关思想、松劲状态,紧盯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件办理,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持续发力,抓好全面整改。坚持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清底、全面整改、全面规范。坚持分类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少数集中整改期间未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攻坚,坚决整改到位;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明确工作计划,加强调度推进;对整改重难点问题,做到紧盯不放,即使有再大的困难、再多的原因、再复杂的矛盾,也要坚决彻底完成整改。

(三)持续发力,强化标本兼治。对县委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特别是书记专题会指出的问题,深入反思、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真正把解决面上问题和找准问题症结结合起来,把整改任务落实与工作推进结合起来,把阶段整改与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以整改落实推动全县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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