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主体相关事项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推荐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生产经营主体相关事项的通知》及《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评选工作方案(2025—2027年)》相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销售渠道基础工作,市农业农村委正在开展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生产经营主体推荐备案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是2025-2027年在重庆市内择优推荐100款产品,将是市级重点培育的产业品牌。2025年通过现场推介、大众评选、专家评审等程序,已推选出40款产品,巫溪老鹰茶、巫山脆李等入选。巫溪老鹰茶企业备案不超过5家。同时,巫山脆李提级为市级区域公用品牌,覆盖巫溪县,巫溪县内青脆李企业可备案不超过5家。
请各企业对照《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生产经营主体推荐条件》(附件1)中生产经营主体应具备的10款条件,开展自查,并按照顺序准备相关材料,于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17:00前交县农业农村委市场加工与品牌建设科(510室),同时将《2025年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表》(附件2)电子件报送至邮箱512488301@qq.com。
联系人:余长江;联系电话:15123401245。
附件:1.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生产经营主体推荐条件
2.2025年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表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2月3日
附件1
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生产经营主体
推荐条件
一、主管部门推荐
区县农业部门/市级协会出具推荐函并签章。(模板见附件1-1)
本着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的原则。
1.应具有营业执照、注册商标、生产许可证等有效的资质文件;
2.应是区县级以上龙头企业等;
3.具有企业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且企业法人代表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4.年产值/总资产规模在本区县或本协会同类产品中综合排名前列;
5.已获得以下一项以上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获得HACCP体系认证、GAP认证、FDA认证、ISO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质量管理认证证书;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特质农品、重庆名牌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出口资质等相关认证;
6.产品具有正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报告;
7.产品包装标识规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8.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自我申明;
9.建立并实施联农带农机制且成效在本区县或本协会内排名前列;
10.提供产品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2)
附件:1-1.推荐函
1-2.承诺书
附件1-1
推荐函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XXX通知》要求,我区(县)/我协会认真梳理审查了相关生产经营主体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等生产经营主体为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填写本区县/本协会已入选土特产名称)”的推荐主体。所推荐生产经营主体符合《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生产经营主体推荐条件》要求。
推荐单位/协会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本XX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承诺符合《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生产经营主体推荐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真实、客观、有效。
二、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认真实施国家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并承担所销售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授权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及因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主动召回,及时上报、及时整改,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承诺做好后续产品供应保障。目前,我司拥有(例如:XX条生产线,月/年产能达XX),有能力满足市场需求;我司已入驻电商平台(填写入驻平台名称、店名和链接),组建XX人专职服务团队,提供7x24小时应急服务热线:(填写联系电话/邮箱),指定专人(填写负责人姓名及职务)负责沟通协调。如出现任何产品质量或交付问题,我司承诺在接到通知后XX小时内响应,XX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
四、承诺规范使用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商标,授权产品规范包装和标识。
五、承诺自觉接受消费者、社会和监管部门监督,及时改进有利于提高授权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措施,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出的相关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承诺主体: (公章)
责 任 人: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2025年巴渝“土特产”名优百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表
|
序号 |
区县 |
“土特产”名称 |
生产经营主体名称 |
生产经营主体简介 |
品牌认证 |
产品品类 |
产品年产量 |
是否有海关注册或备案 |
出口国别 |
是否入驻巴味渝珍/京东商城等平台 |
线上店铺名称及店铺链接 |
销售二维码 |
生产经营主体 |
联系电话 | |
|
|
XX区县/协会 |
XX(如:重庆火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推荐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家,产品年产量、产品单日最大供应量请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单位,如吨、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