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组建专家组,于2026年1月9日对位于通城镇清泉村5社巫溪县念月生猪养殖场开展了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现场专家组一致给出了“通过”的评估结论。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与县农业农村委政策改革与法制科联系。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至1月20日。
联系电话:023-51811283。
通讯地址: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路259号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