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公布涉农纠纷举报投诉电话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及时化解涉农领域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我县涉农纠纷举报投诉电话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举报投诉电话主要受理巫溪县行政区域内涉农领域相关纠纷和问题线索,重点包括:
(一)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村级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履行等领域违规操作、侵害集体或群众利益问题;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整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立项、施工、验收中的质量问题、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农药、兽药、肥料等)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管理、土地流转等方面的纠纷与侵权问题;
(五)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影响、设施建设、政策落实等纠纷;
(六)农业补贴、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分配不公等问题;
(七)其他涉及农业生产经营、农村改革发展、农民权益保障的合法合理诉求和纠纷线索。
二、举报投诉方式
(一)举报投诉电话
023-51522326(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专用举报电话)
(二)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说明
群众可通过上述电话直接反映问题,反映时请说明被举报投诉对象、具体事项、时间地点、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核查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如实提供问题线索和相关信息,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二)受理机关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及相关材料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泄露举报人信息。
(三)举报线索应聚焦本通告明确的受理范围,超出范围的诉求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同一事项无需重复举报,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处理进展。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举报投诉电话长期有效。
特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