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6年巫溪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
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加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十条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6〕5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府办发〔2026〕22号)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开展2026年巫溪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
全县具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贴息范围
对申报主体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新增贷款进行补贴,贷款用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技改扩能、爆品打造、营销推广、科技研发等生产经营活动。
以下情形不纳入贴息范围:同笔贷款已享受或拟申报其他贷款贴息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三、贴息标准
贷款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放贷时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单户申报主体享受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LPR一年期3.0%,5年期以上3.5%。
四、申报资料
(一)申报主体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
(二)巫溪县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汇总表。
(三)巫溪县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明细表。
(四)贷款合同、放款凭证或借据、金融机构真实性承诺书、利息支付凭证。
(五)申报主体征信及承诺书(附件4),能够证明贷款用于规定用途的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初审。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要求如实准备申报资料,并将申报资料交县农业农村委初审。
(二)审查公示。县农业农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审查,保证数据真实性和资料完整性。对审核通过的拟补助名单及金额须进行公示后,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争取市级贴息资金。
(三)拨付资金。待市级贴息资金到位后,按下达资金量、财政资金支付程序拨付至主体。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主体需对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若有申报不真实行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追回资金。
(二)请各申报企业于2026年7月6日之前将申报资料一企一档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市场加工与品牌建设科510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巫溪县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汇总表
2.巫溪县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明细表
3.金融机构真实性承诺书
4.申报企业承诺书
(联系人:余长江;联系电话:15123401245)
附件4
申 报 企 业
承 诺 书
县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XXX(项目申报企业全称)拟申报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现就申报事宜作如下承诺:所申报贴息的贷款资金均是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且申报贷款利息不存在重复补贴。XXX(项目申报企业全称)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申报企业(签字、盖章):
2026年X月X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