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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05

巫溪农文2023153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顺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法治工作总结予以呈报。

特此报告。

附件: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工作总结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2月12日      

(联系人:姚安平,联系电话:13983479576。)



附件

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度法治工作总结

2023年度,巫溪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始终在思想上“绷紧法治弦”,在行动上“拉满法治弓”,在责任上“落到具体点”,充分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对三农中心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果。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学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关键少数”在法治教育中具有风向标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等思想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班子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党员主题教育、机关支部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集中学习,让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委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把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工作、检视整改、建章立制中,以上率下带动我委干部职工全面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提升全委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2023年,班子会学习20次以上,中心组举办读书班1次。二是加强学习自检,检验学习成果。完成自学普法考试和新晋领导法治考试128人次,完成执法人员60学时培训。

(二)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法治履职能力。

为加强农业农村系统队伍全面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行为,我委参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编印了《工作制度》、《领导干部包片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巫溪县农业执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制度,形成了内容完备、管理规范的制度体系,完善了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保证,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保障有力、人民满意”的三农服务队伍。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行“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2023年领取完善权力清单340项,其中行政许可54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处罚244项、其它行政权力1项。完成行政许可145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3件,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变更、申请48件,农业植物调运3件,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3件, 兽药经营许可证4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与注册、驾驶证换证与申领54件。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制定了《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聚焦长江“十年禁渔”、种子和耕地、农产品安全,对实施单位、责任人和实施时限进行了细化明确,实现责任可追溯。年内开展抽查检查30次,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并发布进行公示,检查任务完成率100%。三是持续提高涉农领域营商环境法治水平。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治审查。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审查71件,开展合同、信访意见答复书、规范性文件审查、其他文件审查等38件。

(四)聚焦重点领域,严格执法保障利民。

持续开展“零点”、“春雷”、“亮剑”、“稳粮保供”、“种业监管执法年”等专项执法及变拖清零、农作物秸秆焚烧、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违规调运等相关领域执法工作,充分利用巡查检查、走访排查、投诉举报等手段,重点对各乡镇(街道)农资市场、农产品和种子生产基地、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群众举报较多的生猪屠宰厂(场、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重要河流进行大排查,查源头、堵窝点,坚决挤压违法生存空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00余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检查农资、兽药、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门店298个次,豇豆专项执法检查3次,对20个农资经营行为不规范进行了批评教育,对6个经营档案建立不完整的进行现场指导改正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累计对产地产品进行抽样委托第三方有质量的检测机构检测395,样品检测合格率达98.7%。2023年行政立案处罚71件,种子案件3件、农药案件3件、农产品质量安全2件农机案件5件,渔政案件33件,动检动监案件25件,罚没款25.34万元,没收农药67种、生猪产品641.84kg,放生天然水域渔获物1.3kg。全县变型拖拉机总存量112台,较2020基点存量1185台减少1073台,去存率为90.55%。

(五)立足工作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理念,依托“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结对子”活动,充分利用“3.1”禁钓期启动仪式、“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科技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院坝会、法治赶场等形式,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小板凳”普法活动等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收集各类线索、服务人民群众,增强社会公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一是发放宣传单页。发放《宪法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给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如何识别假劣农药》《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倡议书》《民法典》《长江保护法》等宣传单25000余份。二是普法服务队进村入户宣传。执法支队联合县农技推广中心、农广校深入乡镇开展农机、农业投入品等普法宣传,接受群众咨询380余人次。组织春耕农机安全生产、农药、兽医、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7次,培训人员达300余人次。三是“以案说法”宣传。在巫溪电视台设立“十年禁渔”曝光台对涉渔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以案说法,2023年已曝光5个典型案例。

(六)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

按照农业部、市农业农村委部署要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制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实施方案》,确定培育任务和“结对”任务。根据“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采取领导包片,执法人员结对包镇的方式,组成“一片区一领导+一镇一执法人员+一镇一联络员+一村一联络员”的四级联络沟通机制,在村社组织不少于2次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活动。将通城镇长红村打造为农村法治教育先锋阵地,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红色教育基地、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示范户进行学法用法专题培训,建设农家法治书屋,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使通城镇成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标杆基地。2023年,共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11户,开展专题培训2次,线上培训2次。

二、存在不足

一是执法经费不足。巫溪县山远地偏,县级财力有限,农资、兽药、农产品等抽样检测未纳入财政预算,检测经费缺乏。按照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我委一台执法车辆的编制及其他执法装备配置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二是执法界限存在争议。农村宅基地执法方面,对土地性质认定、现场专业勘验认定等工作,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由于宅基地执法缺乏直接的法律法规指导和政策指导,至今缺乏可操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加之无土地性质认定的相关资料及设备,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执法过程中只能按照“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开展。

三缺乏技术支撑。检查兽药、农资、农产品时,仅仅只是检查包装标识是否合规,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缺乏快速辨别仪器和技术。转基因识别存在一定困难。市场上转基因食品、种子,除有转基因标识外,没有其他方法能够鉴别,为执法检查增加一定难度。

四是宣传力量有限,覆盖面需加强。虽把普法工作融入日常执法活动中,但人员有限,宣传力量有限,执法人员在检查时更偏重执法检查,个别农户依旧存在“便宜”“侥幸”心里,走街串户的农资及其他农产品商贩无法实时监管。

三、2024年改进计划

一是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本行业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农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结对”联系,把对示范户培育落实落细,推动示范户进村入户普法,扩大普法服务队伍。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治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全体职工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做好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违规调运、私屠乱宰、执法检查和农村宅基地执法力度,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持续抓好禁渔区、禁钓期宣传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垂钓行为。持续抓好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减少农业机械事故发生。

四是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为抓手,打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按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任务要求,2024年每村示范户至少达到4户,线上线下培训结合,加大对示范户的培育力度。

五是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要求执法人员补短板强弱项,强化自身能力提升,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发现问题的能力。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裁量基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多方筹措经费,丰富执法装备,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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