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全市人力社保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
对象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力社保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5〕476号)要求,经择优推荐,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市评选表彰工作专班综合评审,确定我县拟表彰对象如下:
先进集体:巫溪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6年6月15日—22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来访、电话等方式向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3-51532745;
电子邮箱:435544196@qq.com;
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67号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