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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33952404H/2020-000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贯彻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决算,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等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参与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贯彻执行全市表彰奖励政策,按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工作。

11.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14.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按规定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将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除执法队伍承担具体执法工作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大事记、修志、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人力社保系统行风建设、窗口单位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及业务工作的对外宣传、舆论引导、意识形态和政策咨询等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管理、核算和监督工作。参与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负责统计、信息化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培训综合管理。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事项。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评价、激励等工作。负责全县职称管理工作,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家管理服务工作及高级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

3.就业促进科。贯彻执行就业创业规划和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就业援助制度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政策。参与拟订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就业补助资金预算,督促预算执行,监督资金管理使用和开展绩效评价。按规定会同县科技局完成外国人来巫溪县工作许可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拟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竞赛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贯彻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拟订发展规划,负责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紧缺优秀技能人才的引进工作。

4.工资福利科。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及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培训、工资统发审核工作。配合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事宜及企业职工退休核定工作。按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工作。

5.社会保险科。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政策、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管理机制。贯彻预防、调节、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贯彻执行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残疾辅助器具安装协议机构的地方资格标准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参保企业职工的退休核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工(公)伤(职业病)、因病和非因公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巫溪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法规仲裁科(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力社保系统规范性文件综合性审查和报备工作。负责人力社保领域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工作,负责办理相关涉法性事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及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企业特殊工时、劳务派遣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7.劳动监察科(基金监管科)。贯彻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承担巫溪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规范指导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的执法行为。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拟订相关配套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承担巫溪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统筹协调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基金监督监管制度。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事项,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中不包括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504.9万元,支出总计1,50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7万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县发改委拨付的易地扶贫搬迁技能培训费300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45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5.93万元,增长46.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县发改委拨付的易地扶贫搬迁技能培训费300万元,人力社保发展补助资金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8.05万元,占1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6.8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9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是易地扶贫搬迁技能培训费300万元暂未付。  其中:基本支出822.49万元,占69.09%;项目支出367.9万元,占30.9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1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66万元,增长571.31%,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收到县发改委拨付的易地扶贫搬迁技能培训费300万元,当年未进行技能培训,此经费暂未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04.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3.7万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县发改委拨付的易地扶贫搬迁技能培训费3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5.93万元,增长46.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县发改委拨付的易地扶贫搬迁技能培训费300万元。人力社保发展补助资金1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0.16万元,增长74.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560.36万元,其中包含县发改委拨付的易地扶贫搬迁技能培训费300万元;人力社保发展补助资金100万元;年中追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万元。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8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万元,下降0.3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5万元,增长42.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追拨了人员经费的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7.66万元,增长571.31%,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县发改委拨付的易地扶贫搬迁技能培训费300万元暂未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0万元,占5.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18年“三支一扶”大学生安家费支出、16年至18年“三支一扶”大学生五险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80.02万元,占82.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2.7万元,增长42.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行政运行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4.56万元,占2.06%,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95.00万元,占7.98%,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31.02万元,占2.61%,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2.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08.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04万元,下降63.3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打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招待费、车辆运行费、物管费、培训费及其他交通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于帮乡扶贫和单位业务检查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24万元,增长22.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于帮乡扶贫和单位业务检查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单位们业务检查、帮乡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9万元,增长12.38%,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8万元,增长18.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帮乡扶贫用车、劳动监察到企业检查工作等业务用车费用。

公务接待费8.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对口帮扶单位到我单位指导工作、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公招事业单位人员等项目实施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5.5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打紧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6万元,增长27.23%,主要原因是接待对口帮扶单位、劳动监察下企业检查等工作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28批次1,73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8.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8.04万元,下降63.35%,主要原因是今年自主择业军转干及企业退伍军人事务管理业务不在我单位,减少了这部分的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1万元,增长65.0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各乡镇社保所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及本单位人员参加市局各种竞赛活动的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一辆待报废),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因公出行、业务检查、对口帮扶等工作的开展。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61%。主要用于采购日常办公设备,如打印机、电脑、扫描仪等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367.9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从评价情况来看。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事业单位公招及遴选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公开(考核)招聘11次,开展笔试、面试等招录工作15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8人;二是县内遴选、分流等方式交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2人;三是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5人;四是招募2019年“三支一扶”大学生11人到乡镇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此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涉及面广,任务繁重,30万元经费不足以支出此项目的圆满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招录过程中节约开支,作好过紧的思想准备,力争在有限的工作经费中圆满完成本年度的招录招考工作,同时请求在来年的预算中增加此项目的工作经费拨款。

2.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绩效目标自评表2019年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事业单位公招及遴选人员工作经费

实施单位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项目资金总额

30

3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30

30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1、完成全县事业单位人员的公招、遴选及分流工作。2、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3、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到乡镇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1、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工作

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5人。2、招募2019年“三支一扶”大学生11人到乡镇工作

=28

100%

效益指标

为全县事业单位招录选拔优秀人才及高层次紧缺人才。

长期

长期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5%

97%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电话:023-5181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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