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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33952404H/2020-000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0-10-29

重庆市巫溪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重庆市巫溪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

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

4.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帐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5.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

6.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

7.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8.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9.开展农村劳务开发与农民工服务工作。

10.开展信息产业人力资源及人力资源服务联盟相关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人员25人,其中:在职14人,退休7人,临聘人员3人(包含中途减少1人),三支一扶大学生2人,劳务派遣1人(包含中途减少1人)。

巫溪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即:综合科、城乡就业统筹科、创业指导科、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和培训鉴定科、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科。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

(三)机构改革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巫溪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共巫溪县委办公室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溪县县级事业单位规范调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巫溪委办发〔20195号),更名为巫溪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093.09万元,支出总计1,093.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48.46万元、下降78.32%,主要原因一是决算口径变化: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包含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就业补助3700万元,2019年不纳入部门决算;二是2019年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农林水支出相比2018年农林水支出减少328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05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90.51万元,下降79.17%,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包含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就业补助3700万元,2019年不纳入部门决算;二是2019年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农林水支出相比2018年农林水支出减少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0.16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2.94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05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48.42万元,下降78.99%,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包含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就业补助3700万元,2019年不纳入部门决算;二是2019年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农林水支出相比2018年农林水支出减少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02万元,占30.38%;项目支出731.17万元,占69.62%;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2.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09%,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93.0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48.46万元,下降78.32%。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包含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就业补助3700万元,2019年不纳入部门决算;二是2019年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农林水支出相比2018年农林水支出减少3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90.51万元,下降79.17%。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包含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就业补助3700万元,2019年不纳入部门决算;二是2019年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农林水支出相比2018年农林水支出减少3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4.78万元,增长243.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引进人才费用24万元、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651.03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8.55万元,为市级专项转移支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94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48.42万元,下降78.99%。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包含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就业补助3700万元,2019年不纳入部门决算;二是2019年市级专项转移支付农林水支出相比2018年农林水支出减少3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4.81万元,增长243.9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引进人才费用24万元、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651.03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8.55万元,为市级专项转移支付。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09%,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7万元,占1.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7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引进人才费用24万元,实际申报开支19.77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6.04万元,占33.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51万元,增长32.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58.55万元,同时职工薪资待遇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11.74万元,占1.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农林水支出647.82万元,占61.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7.54万元,增长6,201.7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651.03万元,项目当年开支637.5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4.83万元,占1.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9.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6.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80万元,增长8.34%,主要原因是薪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5万元,增长40.18%,主要原因是就业扶贫、就业信息排查等工作增加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维修费、培训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政府采购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7万元,下降73.8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8万元,下降39.2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该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3万元,主要用于就业相关工作如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万元,下降49.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7万元,下降49.25%,主要原因是适当引入第三方开展乡镇就业信息收集,运行费略降。

  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主要用于相关业务对接工作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00万元,下降84.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1万元,下降17.13%,主要原因是科室业务对接、培训次数减少,导致费用略有下降。同时部分上级检查工作未直接由本部门对接。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2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5万元,增长40.18%,主要原因是就业扶贫。就业信息维护等工作增加导致开支略涨。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的工作以培训会为主。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为应对工作任务,就业扶贫、就业信息维护需要对乡镇社保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就业信息机房及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40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各项资金,始终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就业机制和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就业制度改革,坚持培育和发展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努力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为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根据2019年就业服务管理工作目标任务,本县就业目标任务指标均超额完成。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规范,成效显著,2019年度就业补助资金综合自评得分92分,评价等次为良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自评89.63分,评价等次为良好;技能提升行动资金自评为82.8分,评价等次为良好。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就业补助资金

自评总分

92

主管部门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胡杰

实施单位

巫溪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399664966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3100

总量

3100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100

其中:财政资金

3100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支出。
目标2:确保完成年度城镇新增就业2400人。
目标3:确保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不超过4%

1:资金按规定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支出。
22019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123人。
3: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不超过4%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20)分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

2145

2076

97%

5%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

2825

1178

42%

2%

4050需要第二年才能申请拨付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

1925

2061

107%

5%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

40

1

3%

0%

见习基地实习大学生少

质量指标(20)分

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95%

100%

4%


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比例

≥80%

≥80%

100%

4%


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95%

100%

4%


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95%

100%

4%


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

≥95%

≥95%

100%

4%


时效指标(10)分

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

≥95%

≥95%

100%

5%


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95%

≥95%

100%

5%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20)分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400

4123

100%

4%

目标数为市局文件下达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

≤4%

≤4%

100%

4%

目标数为市局文件下达

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0.9

0.9

100%

4%

目标数为市局文件下达

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1300

1766

100%

4%

目标数为市局文件下达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

700

1556

100%

4%

目标数为市局文件下达

社会效益指标(10)分

零就业家庭帮扶率

无零就业家庭

无零就业家庭

100%

5%


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

100%

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

≥95%

≥95%

100%

5%


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

≥95%

≥95%

100%

5%









说明



  (二)绩效自评结果

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全年支出合计31526056.86元。1.就业创业服务补助4986650元。2.职业培训补贴3912456元。3.社会保险补贴4844350.86元,其中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4123799.86元、灵活就业人员(“4050”)社保补贴720551元。4.公益性岗位补贴17751600元。5.就业见习补贴1100元。6.其他支出29900元(失业人员送温暖29900元)。

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00万元,执行数为3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9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123人,完成目标任务(2400人)的171.79%;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1766人,完成目标任务(1000人)的177.6%;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556人,完成目标任务(450人)的345.8%;就业技能培训6785人,完成目标任务(2145人)的316.3%;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累计发放916笔、1265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7500 万元)的168.7%;参加失业保险15839人(其中企业7121人,事业单位6202人,其他单位2516人),领取失业保险金1999人次,发放失业金323万元,征收失业保险费534万元,为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1983人次,缴纳医保费79万元。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利用好公益性岗位、见习补贴等政策的兜底作用,强化市场推荐和就业服务机构的就创业服务,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引导毕业生自主创业、异地就业;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力度,提高劳动者技能。整合和利用好现有培训资源,鼓励职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不断改善培训条件,按照市场需求确定办学专业和设置课程,加强培训监管,切实提高培训实效,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能力;三是继续落实就业扶贫,强化东西协作。把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员技能培训作为重点,确保有培训意愿的搬迁贫困人员能够参加技能培训,并按照规定给予补贴;积极宣传落实岗位信息推送,广泛动员贫困户前往山东务工,实施线上+线下求职招聘,拟推进实施送岗送村定向招聘计划、开展鲁渝扶贫协作巡回招聘活动,扩大我县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四是加强工作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向第三方购买信息数据服务,做实基础信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情况、就业需求台账,信息及时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五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创业就业政策知晓率。通过招聘会等线上+线下宣传模式广泛宣传,利用巫溪网、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入户调查、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更好地促进就业工作;六是建立完善全面内控及分控体系,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第三方专业内控公司,进行项目调研、流程优化、制度细化、可行性分析、落地性实施等,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资金安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8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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