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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733952404H/2022-0029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16 [ 发布日期 ] 2022-09-16

重庆市巫溪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

2.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

4.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帐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5.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

6.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

7.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8.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9.开展农村劳务开发与农民工服务工作。

10.开展信息产业人力资源及人力资源服务联盟相关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员14人,其中:在职14人。

巫溪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设6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1)负责本局综合事务管理。负责草拟本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文稿;负责政务公开、文电处理、督办、文印、秘书事务;负责全局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年度就业和人才服务目标考核对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的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2)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编制本局经费收、支预算方案,编制会计月报、年报和财务分析报表。

3)负责本局的信息化建设。负责本局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

2.城乡就业统筹科。(1)负责城乡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落实各项城乡就业政策,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负责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充分就业村;编制城乡就业统计报表。

2)负责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度登记与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离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报到、就业指导、推荐、招聘、定向就业培训、就业见习、就业登记统计及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等工作。

3.创业指导负责制定。实施创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落实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指导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组建创业项目库,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建设,组织实施各类促进创业的专项活动;负责全县创业贷款管理与经办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城乡创业统计工作。

4.失业保险科。负责开展全县失业保险工作;负责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协助做好失业保险费征收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各类待遇支付,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信息系统日常管理使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各类促进就业服务、指导基层社保平台开展失业保险工作。

5.人力资源和培训鉴定科。1)负责落实人力资源市场的日常管理和行业发展,负责人才引进、国际人才交流、家庭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理论研究范职业介绍活动,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负责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与企业用工监测工作负责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求职人员的求职登记台账建设等工作;负责职业动态监测工作;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和办理工作。

2)负责职业培训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职工培训和就业适应性培训工作;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

3)负责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指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开展流动就业重点监控工作;负责指导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就业服务工作开展;负责三峡库区的就业工作;负责与重点产业和人力资源联盟企业、市人才工作研究会、市人力资源协会等的联系对接;负责建立和管理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工作。

6.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科。(1)负责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等相关工作。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保密等工作。

2)负责流动党员的教育、组织关系接转、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发展等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本年度无下级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决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683.23万元,支出总计1,683.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7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项目拨款增加627万元,贫困户外地务工定额交通补贴减少603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减少15.47万元,2021年专项相比去年财政拨款增加11.74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57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85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项目拨款增加641万元,贫困户外地务工定额交通补贴减少704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减少15.47万元,2021年专项相比去年财政拨款增加35.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7.21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6.02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68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29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创业担保贷款项目拨款增加627.39万元,贫困户外地务工定额交通补贴减少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49万元,占16.1%;项目支出1,411.74万元,占83.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结余实行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83.2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27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项目拨款增加627万元,贫困户外地务工定额交通补贴减少603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减少15.47万元,2021年专项相比去年财政拨款增加11.7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85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项目拨款增加641万元,贫困户外地务工定额交通补贴减少704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减少15.47万元,2021年专项相比去年财政拨款增加35.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1.54万元,增长433.4%。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跨区域定额交通补贴,导致增加农林水收入1196万元;年中下达部分专项补助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85.5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6.0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29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增加627.39万元,贫困户外地务工定额交通补贴减少5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7.56万元,增长469.3%。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增加1174.66万元,贫困户外地务工定额交通补贴增加123.34万元,部分专项补助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89.5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门预算执行结余实行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4.69万元,占2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56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年中下达部分专项补助,如职业培训补贴支出50万元,留岗红包,引进人才费用等。

2)卫生健康支出9.08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3)农林水支出1,298.00万元,占7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8.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专项资金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跨区域定额交通补贴。

4)住房保障支出11.46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79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职工转为退休1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4.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7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就业信息排查等通过视频会方式,日常开支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维修费、培训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7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1万元,下降56.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主要用于就业相关工作如机工文件交换、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74.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减少车辆使用。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信息产业送工等业务接口单位及专家。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信息产业业务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就业创业工作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138.1%,主要原因是就业创业工作培训增加3场次,因此培训费比上年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75万元、水电费3.51万元、邮电费5.78万元、物业管理费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45万元、劳务费1.5万元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7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活动、下乡工作检查布置等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9.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9.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9.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建设。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141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王健

实施单位

巫溪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

51811428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1174

总量

1174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174

其中:财政资金

1174

100

1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创业担保贷款任务,保障资金支付到位

完成创业担保贷款任务,保障资金支付到位1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20)分

补贴补助发放完成金额

1174

1174

100%

10


创业担保贷款回收率

≥90%

91%

100%

10


质量指标(10)分

补助精准率

≥95%

98%

100%

10








时效指标(10)分

资金支付到位率

≥95%

100%

100%

10








成本指标(10)分

贴息利率

≤6.5%

6.5%

100%

10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分







社会效益指标(20)分

政策执行率

=100%

100%

100%

20








可持续影响指标(10)分

重大审计问题及群体事件次数

0次

0

100%

10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95%

100%

10








说明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人才交流档案管理费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王健

实施单位

巫溪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

51811428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15

总量

15

1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5

其中:财政资金

15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服务大学生档案数量15000份以上,维护档案管理,无差错

服务大学生档案数量15000份以上,维护档案管理,无差错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40)分

数量指标(20)分

服务档案数量

20

15000

17000份

100%

20









质量指标(10)分

档案整理万分容错次数

10

≤1

0

100%

10









时效指标(10)分

档案办结时限

10

≤5天

<5天

100%

10









成本指标()分








效益指标(40)分

经济效益指标()分








社会效益指标(20)分

年末档案电子化率

20

>90%

100%%

100%

20









生态效益指标()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20)分

因就业问题导致重大群体事件

20

0次

0

100%

20


……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80%

95%

100%

1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81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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