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金鉴定补贴申领办理指南
一、经办程序
自渝人社发〔2024〕13 号文件发布之日起,在我市依法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下简称技能等级证书),申请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时,符合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向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职业技能评价
补贴。
(一)申请
1.线上申请。申请人进入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渝快办”APP并登录(未注册用户先注册并实名认证),搜索“渝悦就业”点击进入。在服务页面中找到培训板块,点击“评价补贴”按钮,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信息,提交补贴申请。
2.线下申请。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本人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卡原件),到职业技能评价所在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填写《重庆市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申请表》(见附件)进行申请。
(二)审核
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收到申请后,进入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http://www.osta.org.cn/,认真比对审核技能等级证书职业(工种)名称、技能等级、证书编号、发证日期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不符合补贴对象的应当驳回并说明理由。对难以确认的,可请申请人提供佐证材料。
(三)公示及拨付
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将其人员名单、职业(工种)名称、技能等级、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单位负责人确认后,按要求将补贴资金优先发至开通金融功能的个人社会保障卡;未开通金融功能或无社会保障卡的,发至本人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