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
日期:2025-06-27
大中小

主要内容: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1 年,执行期限至2025 年 12 月 31日。(失业保险总费率按 1%执行,其中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为 0.5%)。
适用条件: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和个人。
依 据: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规》(〔2025〕10号)
申请渠道:免申即享。
咨询方式:023-5181137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