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扩岗补助
日期: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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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且仍在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二)补贴标准
1500元/人,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且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注意事项
1.一次性扩岗补助按照“直补快办”模式经办执行。
2.申请人补贴资格认定以新参保首月或最近一次新续保首月的时间为准。
3.一次性扩岗补助应当在符合补贴条件后的3个月内进行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申报时间以“渝悦·就业”应用的受理时间为准。
4.一次性扩岗补助与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可同时享受。
文件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
申请渠道:县就业和人才事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咨询方式:023-5181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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