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巫溪县富禄优选副食百货经营部经营的辣椒(红米椒),其中乐果,噻虫胺,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6年3月30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巫溪县富禄优选副食百货经营部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该经营部已于2026年5月11日向本局提交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1.辣椒(红米椒)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控制不严;2.进货渠道待优化。
整改措施:1.主动发布产品召回公告,对抽样不合格的辣椒(红米椒)进行召回;2.终止与该供货商的合作,加强供货管理,要求采购人员严格把控质量关,持续优化采购资源,拓宽优质供货渠道。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5月7日向巫溪县富禄优选副食百货经营部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6年5月18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如实提供了供货商营业执照打印件、销货清单打印件、农产品农残快检报告单,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已向当事人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巫溪市监不罚决〔2026〕26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督促当事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经营者的责任及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