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公共竞争审查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市监发〔2024〕88号)要求,我县对照督查内容开展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制建设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内部机制建设情况
巫溪县于2017年成立了巫溪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经历2019年和2022年两次调整,现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24个,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具体工作。2024年,巫溪县进一步落实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约谈指引(试行)》等系列文件的要求,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巫溪县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评价指标》《巫溪县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等文件,建立健全了内部审查机制。
(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情况
2024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引入第三方评估咨询机构协助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得到县政府大力支持,拨款20万元开展试点,有效解决了县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人才紧缺问题,大大提高了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效率,于2024年8月组织开展了巫溪县第二次第三方机构评估工作,对县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委、交通运输委等8家重点部门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工作。
(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评价情况
县委县政府要求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发文必经环节,并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关口,县市场监管局作为政府常务会固定列席单位进一步对公平竞争工作把关。同时,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列入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县委督查等考核评价体系。2022年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参照市局模板制定了《巫溪县公平竞争审查督查评价指标》,并于2022年开始开展督查工作,每年下半年,由召集人牵头成立督查工作组,对全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相关单位开展督查抽查,督查抽查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县级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板块考核。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 基本情况
2024年,巫溪县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开展相关工作,截至10月底,一是完成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长江经济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组织全县政府组成部门和相关单位以在线提交资料方式完成迎检工作,对评估组反馈的2个问题,积极整改。二是认真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巫溪县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开展会审14次,修订政策措施7件,提出修改建议10条。三是以县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立信中正(重庆)第三方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全县8家县级部门开展评估,抽查政策措施160件,发现问题25个,正在整改中。四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该活动已于9月部署,目前正在推动中,计划在12月结束。
(二) 审查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我县审查增量文件121件,发现问题文件7件,存疑表述7条,其中违反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3条,影响生产成本标准4条,均按审查意见进行整改。
(三) 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有关情况和开展“回头看”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巫溪通过自查清理和第三方评估方式共清理存量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241件,其中,2024年1月,自查清理文件81件,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政策措施21件,修订10件,废止11件。2024年8月,县市场监管局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县8家重点部门开展评估,抽查8部门政策措施160件,发现问题文件25件,正进行整改。
(四) 执法情况
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委联合开展整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点问题的排查力度,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取得了一定的整治成果。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园区开发区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工业园区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和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存量文件清理中的问题文件提出整改建议。
(五) 投诉举报情况
截至目前,我县未接到关于公平竞争的投诉举报件。
(六)宣传培训情况
一是宣传情况。2024年,巫溪县组织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参加市局举办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专题培训。各部门充分利用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开展公平竞争宣传活动。二是培训情况。2024年9月,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立信中正(重庆)第三方评估咨询公司对全县政府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开展了集中培训,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了网络培训、党校学习等形式多样的自主培训。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起草单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客观存在因对公平竞争审查范围模糊,应当纳入而未纳入审查范围的情形出现。文件起草单位没有提供规范的文书来明确审查责任,避免因流程空转、工作形式化等问题而追责问责。
二是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不够。公平竞争审查涉及部门众多,仅仅依靠个别部门唱“独角戏”,势必会影响工作的整体推进,不能画好此项工作的“同心圆”。根据重庆市议事机构规范优化方案,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不是区县统一设置的31个议事机构之一,将不再作为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副县长也不再担任召集人,由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安排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和协调各部门的难度大大增加。
三是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人员保障不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涉及审查标准范围广、难度大,要求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对各种政策法规理解较深,各部门没有配备专职审查工作人员,兼职审查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强,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同时还要兼顾本职工作,不能有效保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高质量完成。同时,各部门审查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分管领导也频繁调动,导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不能持续推进,在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时容易出现“新官不理旧账”“踢皮球”问题文件的整改迟迟落实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
四是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保障不足。我县作为经济欠发达区县,财政税收困难,没有将第三方评估纳入财政预算,审查方式单一,直接影响考核或第三方评估结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起草单位内部审查机制,完善制度保障。各起草单位由党政办公室初查把关,对符合审查对象做到应审尽审,明确专人负责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走深走实。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周及相关宣传节点大力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法律法规宣传,邀请行业专家每年开展1-2次集中培训,提升审查人员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通过网络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收集线索、对出台妨碍市场竞争政策措施的单位开展行政约谈、下达整改建议书,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办,同时,移交县纪委监委。
四是争取县政府财政保障。引入第三方机构作为县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角色,协助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受部门咨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并按照县政府要求开展第三方评估等工作。
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