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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司法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训诫谈话工作

日期:2022-07-01

巫溪县司法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训诫谈话工作

为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6月21日,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分管负责人和监狱挂职警察分别到古路镇、宁厂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训诫谈话工作。

训诫教育中,监狱挂职警察一是引用真实案例,对其进行反面教育,提醒其要遵守司法所的日常监管规定,自觉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二是通过描述监狱生活、解读相关处罚规定,对其进行威慑教育,告诫相关矫正对象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服刑机会。

图为  古路镇训诫谈话现场

社区矫正对象分管负责人彭毅强调,一是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强化身份意识,必须正确认识自己的罪犯身份,进一步端正态度,自觉接受改造;二是要强化法律意识,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摒弃心理障碍和行为恶习,遵纪守法,彻底杜绝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三是要强化纪律意识,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严格请销假制度,把刑期当学期来加强学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图为  彭毅副局长讲话)

训诫谈话后,相关社区矫正对象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行为的严重后果,增强了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此次训诫谈话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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