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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一品牌】县司法局:法律服务润民心

日期:2023-05-09

一、项目名称

法律服务润民心

二、具体措施

(一)开展“党建+法治宣传”专项行动。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年度重点普法计划,全年开展4次专项普法活动,打造“互联网+”普法宣传阵地,逐步形成全体参与、全媒推送、全民受益的浓厚普法宣传氛围,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开展“党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专项行动。

全年召开1次重点人群专题会议,分类建立重点人群动态管理台账,组织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展1次业务培训。每季度召开1次研判会,开展1次专项督查,进行1次重点人群底数大摸排,促进社会平安稳定。

(三)开展“党建+法律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

全年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法律培训4次,设立1个民营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窗口,建立1支服务解决民营企业重大法律问题的专业团队,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巫溪“绿色崛起”提供法治保障。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3月1日-3月31日)

一是局机关召开党组会,安排部署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形成“一机关一品牌”项目申报表报县委组织部审核。二是机关党委根据项目申报表,进一步找准破解“问题”关键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审定后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三是局机关各责任科室主动认定“党建+业务”任务,结合科室业务年度工作要点,把握时间节点,具体负责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4月1日-9月30日)

1.以“一季度一主题”宣传模式,开展长江保护法、宪法、民法典、基层社会治理等专项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相关单位填报年度普法计划,明确重点法律法规、普及对象、具体措施等内容。打造“互联网+”普法宣传阵地,联系县级媒体做好普法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全媒推送、集体发声的媒体普法网络。

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2.切实履行重点人群专项组牵头单位主体责任,全年组织召开1次重点人群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点人群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类建立重点人群动态管理台账,组织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展1次业务培训。每季度召开1次研判会,开展1次专项督查,进行1次重点人群底数大摸排,完善排查发现、分级管控、风险预警、化解处置等相关机制,做好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促进社会平安稳定。

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3.通过法治体检、法律咨询、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开展服务民营企业法律培训4次。设立1个民营企业法律咨询服务窗口,指派一名专业律师坐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建立1支解决民营企业重大法律问题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巫溪“绿色崛起”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科

(三)总结阶段(2023年10月1日-10月31日)

按照项目要求、目标任务开展查漏补缺,对项目效果进行深刻总结,为今后党建创新活动提供经验指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组统筹、书记调度、科室联动”推进机制,由党组书记亲自抓好“一机关一品牌”项目建设工作,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业务抓好落实,机关党支部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业务科室要以党建为引领,紧密的把党建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严格实施步骤及时间节点,将项目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二)抓好监督落实

建立“月调度、季研究、年总结”工作调度机制,建立“分管牵头、分块推进、条块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坚持每月调度一次项目推进情况,确保时时有提醒,月月有成效,每季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并上报有关信息,完善措施,确保按质按时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形成年度总结。

(三)及时总结宣传

“法律服务润民心”项目是本机关2023重要工作,机关党委要会同各业务科室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办公室要广泛宣传、推广深化本单位机关党建项目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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