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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四举措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日期:2024-01-15

巫溪县四举措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高位推动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改革工作稳健推进,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建立健全双重专班机制。在县级层面强化统筹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黎中华任专班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吴海龙任专班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及另15个涉及到执法权限下放部门相应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专班,为改革推进把脉定向,提供制度及组织保障。在县司法局层面强化工作落实,成立由局长谭刚、党组书记易兴阗任组长、分管领导何文权等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改革任务落实专班。改革专班抽调各科室骨干人员12名,组成综合协调组、案件指导组、监督考评组、总结提炼组四个工作小组,统揽改革工作前期、中期、后期所有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改革各项工作要求。截至目前已召集各工作小组围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赋权事项清单、改革任务的推进等事项召开例会6次。

(二)精准赋权强落地见效。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科学研判赋权事项,全面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巫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将对各乡镇(街道)具体行政执法职能分“街道”、“较大乡镇”、“一般乡镇”三个层级分别给予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做到职责清晰、心中有数。二是对照市局谋划的关于“综合查一次”组团式执法模拟的15个组团式执法应用场景,要求就已下放到各乡镇(街道)的执法事项落实到乡镇(街道),就未下放的执法事项落实到相应的县级主管部门,形成分级分类的“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清单。

(三)刚性约束强执法行动。各乡镇(街道)按上级部署积极参与执法操练,用活用好“掌上办案”平台,模拟在检查中服务、在服务中检查的场景,探索无感式执法检查。为从制度设置层面减轻执法扰民现象,加大“综合查一次”执法场景落实力度,要求各乡镇(街道)作为场景发起单位,要积极主动与承担关联执法职责的县级部门联络对接,县级相关部门应该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就相关行政执法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就执法案件办理和“综合查一次”执法应用场景落实落地制定责任落实表,分解目标任务,确保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四)分类施策强素质提升。综合执法改革使基层执法队员普遍面临从“专科医生”向“全科医生”的转变,对现有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但不少执法人员离“一岗多能、一人多能”的目标还有差距。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业务指导机制。要求涉及权限下放的15个县级部门出台正式文件,明确下沉责任到人、细化指导任务到点、健全下沉管理方式到位,并按照市级主管部门印发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逐项对照下放权限事项,梳理涉及本部门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指引后与执法指导机制同步下发。二是紧盯重点环节“手把手”教。下放权限多、专业性强、管理任务重的消防、城市管理等部门,应采取集中培训、分片培训或“送教上门”等方式,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从理论到实务、从案例到场景进行全方位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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