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关于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司发通〔2021〕29号),拟在全县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一)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商(协)会等。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律师、专家学者、公益组织负责人、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村社区代表、热心市民群众等。
二、资格条件
(一)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较强;
2.能积极参与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和影响力,具有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4.近三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没有失信记录;
5.司法行政机关根据联系点行业特点设定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治观念;
2.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3.品行良好,无私奉献,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
4.具备履行职责的意愿和身体条件;
5.无刑事处罚、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四、申报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设立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员选聘工作采取自主报名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符合条件的公民和企业单位可填写《巫溪县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表》(附件1)和《巫溪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附件2)并通过以下方式报送:
一、电子邮件:请将申请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628099685@qq.com,并在邮件题目注明“巫溪县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表/监督员申请表”。
二、信函方式:请将申请表邮寄送达,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246号;电话:023-51528169;收件人:巫溪县司法局701(收),邮政编码:405800,并在信封封面注明“巫溪县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表/监督员申请表”。
(二)公示聘用
县司法局联合县工商联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单位、个人进行审查,择优拟聘,确定拟招募名单后向社会公示。被选定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单位,明确一名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具体工作事宜。
附件:1. 巫溪县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表
2. 巫溪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巫溪县司法局 巫溪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巫溪县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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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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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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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员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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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姓名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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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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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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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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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情况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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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获得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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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意见 |
(盖章) 年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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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业 联合会 意见 |
(盖章) 年月 日 |
县司法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日 | |||
附件2
巫溪县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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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贴照片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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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学历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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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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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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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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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 获得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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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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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业 联合会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县司法局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