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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2387093197486/2026-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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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6-04-01
  • 发布日期
  • 2026-04-01
  • 标题
  • 巫溪县司法局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征集“四乱两执”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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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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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司法局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公开征集“四乱两执”集中整治

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纠治行政执法“四乱两执”(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突出问题,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 “四乱两执”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乱收费问题

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乱罚款问题

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小过重罚”“重过小罚”“以罚代管”等情形。

乱检查问题

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乱查封问题

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违规终本执行导致当事人权益不能及时实现等情形。

违规异地执法问题

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侦查管辖地与企业经营地、注册地不一致;对侵犯企业合法利益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涉企刑事案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撤案而未撤案等情形。

趋利性执法问题

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以限制人身自由等相威胁,迫使当事人“主动退赃退赔”;利用刑事手段插手公司合同纠纷、公司股东利益纠纷等情形。

其他问题

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有法不执、执法不严、以罚代管、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情形;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跨区域趋利性执法司法、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虚假诉讼等涉及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通过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财务造假、转移财产等逃废债务行为;案件长期搁置,久拖未结等情形。

二、线索反映渠道

举报电话:

县司法局:023- 51528169;县人民检察院:023-51520190

举报邮箱。将问题线索发送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或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邮件主题请注明“四乱两执”,县司法局电子邮箱:1628099685@qq.com;县人民检察院电子邮箱:1033180604@qq.com

来信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书面材料邮寄至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春申大道246巫溪县司法局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万通路99号 巫溪县人民检察院(信封请注明“四乱两执”)。

三、线索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自即日起至20261231日。

四、注意事项

1.围绕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查办。

2.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3.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