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3
分享: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巫溪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发布《巫溪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巫溪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持续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一)主动公开情况。县司法局严格按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主要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全年通过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部门子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6条,政策文件及解读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7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份,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涵盖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15条,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6条,其他法定主动公开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申请接收渠道,规范工作流程。2025年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按程序进行回复;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明确各科室(中心)信息报送和公开责任,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权威、及时。二是加强源头管理。结合司法行政业务特点,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动态调整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清单,确保法定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上线。三是规范信息管理。建立政府信息台账,对公开信息进行分类、编码、归档,提升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复查,对失效、过时信息及时标注或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优化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司法局”专属页面布局和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和查找信息的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涉密信息专门审查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工作。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全年参加各级信息公开集中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方面需加强创新。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公开时效,优化科室间衔接机制,明确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及时发布。二是创新公开形式,积极采用图文、视频等多元方式,增强可读性与便民性。三是强化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保障工作持续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