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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审计局四项措施加强扶贫资金内部审计指导

日期:2020-07-09

巫溪县审计局

四项措施加强扶贫资金内部审计指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巫溪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扶贫资金内审,自查自纠扶贫资金中的不规范行为,促进规范管理发挥效益”的要求,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巫溪县审计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扶贫资金内审指导,促进扶贫资金规定管理。

一、加强扶贫资金内审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要求,指导县扶贫办对32个乡镇(街道)2019年扶贫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内部审计,并按法定程序纳入年度内审计划管理,实现扶贫资金内审全覆盖。

二、指导扶贫资金内审关注重点严把质量关。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统一定性处理”的工作要求,指导和监督县扶贫办、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扶贫资金内部审计,重点关注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突出“精准”,检查扶贫对象是否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二是突出“安全”,检查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三是突出“绩效”,检查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和产业项目的绩效情况。通过审计,发现、揭示存在的问题,促进及时整改,规范管理。

三、强化扶贫资金内审项目实施确保推进关。一是落实会审制度。县审计局会同县财政局、扶贫办相关单位听取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审计情况汇报,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促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并发挥效益。二是落实现场指导。县审计局派出专业审计人员到中介机构审计现场进行业务指导。从资金分配、支出票据及资料的真实性、逻辑性、完整性入手,结合财务资料、业务资料进行项目实地检查,从审查工程量、资金效益发挥等入手,揭示少数资产收益项目存在的风险、多支付工程款等相关问题。三是落实质量检查。对中介公司业务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审计质量。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实施,审计取证是否规范、客观、充分,审计结论是否恰当等方面。通过质量检查,对问题定性不适当、审计证据不充分等质量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四、加强扶贫资金内审结果运用促进整改关。一是完善报告制度。将被审计单位的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二是落实问题整改。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以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内审实施范围,强化审计整的严肃性;确保问题及时整改,提高内审成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将内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等部门,严肃处理内审发现的问题,提升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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