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 我要留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8750071502K/2017-040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09-18 [ 发布日期 ] 2017-09-18

县审计局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及决算公开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组织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向县政府提交同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4、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按市审计局授权和县政府交办,对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市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以及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8、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配合和参与市审计局安排的有关审计项目。

9、对县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县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0、按市审计局授权对移民资金等中央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11、对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审计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对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12、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13、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组织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巫溪县审计局设立6个内设机构1个中心,主要是: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投资审计科、法制复核科、审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013.49万元(其中:2016年当年收入1005.44万元,上年节余8.05万元)。支出总计1013.1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11.03万元增长27.58%。支出增加226.81万元,增长28.84%。

本部门2016年度年初结余8.05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005.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5.44万元,占97.02%;其他收入30万元,占2.98%。

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01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47万元,占39.53%;项目支出612.70万元,占60.47%;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32万元,较上年减少7.7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75.44万元,上年节余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02万元,增长32.28%。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追加投资审计业务费比2015年增加140万元;二是县财政追加审计业务费50.70万元和审计信息化建设22万元;三是结算追加2015年、2016年两年的职工绩效工资和职工交通补助;四是新增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0.24万元,增长67.69%。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追加投资审计业务费500万元;二是县财政追加审计业务费50.70万元和审计信息化建设22万元;三是结算追加2015年、2016年两年的职工绩效工资和职工交通补助;四是新增人员经费。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3.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76万元,增长33.33%。主要原因:一是县财政追加投资审计业务费比2015年增加140万元;二是县财政追加审计业务费50.70万元和审计信息化建设22万元;三是结算追加2015年、2016年两年的职工绩效工资和职工交通补助;四是新增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7.93万元,增长211.88%。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未将政府投资审计审计业务费纳入财政预算,而是年底追加预算;二是县财政追加审计业务费50.70万元和审计信息化建设22万元;三是结算追加2015年、2016年两年的职工绩效工资和职工交通补助;四是新增人员经费。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6.91万元,占92.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7.8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年初未将政府投资审计审计业务费纳入财政预算,而是年底追加预算;二是县财政追加审计业务费50.70万元和审计信息化建设22万元;三是结算追加2015年、2016年两年的职工绩效工资和职工交通补助;四是新增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9万元,占4.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1万元,主要一是支付退休职工2015年、2016年两年的健康休养费7万元;二是退休职工工资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24万元,占1.45%。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住障保障支出17.33万元,占1.76%。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4.17万元,较上年增加97.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调入职工1名,新招录6名公务员增加人员经费;二是2016年7月行政单位工资调整增加基本工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费用。公用经费56.30万元,较上年减少14.73万元,主要原因是外聘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开支的日常公用经费调整到项目支出委托业务费中作了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局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局今年实施公车改革,自2017年7月开始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7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审计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

公务接待费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业务检查指导培训、糸统业务交流、乡镇项目沟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78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5元,车均维护费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14.73万元,降低20.74%,主要原因是外聘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开支的日常公用经费调整到项目支出委托业务费中作了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2016年7月公务用车改革交机关事务局1辆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0万元,主要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5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2268

        /县审计局2016年决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