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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5033045/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巫溪水利许可〔2024〕5号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发布日期 ] 2024-01-19

巫溪县水利局关于巫溪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拓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巫溪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9-500238-04-02-494227)和《巫溪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5.92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4.3%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492.2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33.3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458.9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32.99万元,植物措施1.50万元,监测措施45.9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65.83万元,独立费用39.21万元,基本预备费23.1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0.288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主动向县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巫溪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巫溪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巫溪县水利局

                                   2024117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附件1

巫溪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巫溪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巫溪县

项目规模

30.01MWp

总投资

(万元)

14290万元

土建投

1648万元

动工时间

2023年12月

完工时间

2024年5月

设计水平年

2024年

工程占地(hm2

35.92

永久占地(hm2

0

临时占地(hm2

35.92

土石方量

(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方

2.80

2.80

0

0

重点防治区名称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中低山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侵蚀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35.92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1164

新增土壤流失量(t)

415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防治

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2%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4.3%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光伏阵列防治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03万m3

C25混凝土截排水沟8600m;

消力池55座;

沉沙池34座;

土地整治1.30hm2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

防雨布覆盖13000m2

集电线路防治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75万m3

表土回覆0.81万m3

土地整治3.55hm2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

撒播草籽0.23hm2

柳杉(株高0.2m~0.4m)288株;

刺桐(株高0.2m~0.4m)288株;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

防雨布覆盖57000m2

Ⅱ型填土编织袋拦挡58000m;

施工检修道路防治区

主体已列:

C25混凝土边沟641m;

M7.5浆砌石截水沟641m;

C25混凝土排水沟118m;

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0.11万m3

土地整治0.20hm2

沉沙池6座;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

挂三维网植草防护1005m2

喷播植草1025m2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

防雨布覆盖2000m2

I型填土编织袋拦挡800m;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

土地整治0.06hm2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60m;

临时沉沙池1座;

防雨布覆盖600m2

I型填土编织袋拦挡60m;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

表土回覆0.02万m3

土地整治0.05hm2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无;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90m;

临时沉沙池1座;

防雨布覆盖500m2

I型填土编织袋拦挡40m;

投资(万元)

162.02(方案新增132.99)

5.81(方案新增1.50)

165.83(方案新增165.83)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492.25

独立费用(万元)

39.21

监理费(万元)

9.90

监测费(万元)

45.96

补偿费(元)

502880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拓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刚才

法定代表人

杨敬

地址

重庆渝北区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

地址

重庆市巫溪县凤凰镇中河村3社(凤凰工业园区内201室)

邮编

401120

邮编

401120

联系人及电话

徐正136****0304

联系人及电话

黄宗耀/178****1901

传真

/

传真

/

电子信箱

498258031@qq.com

电子信箱

/














附件2

巫溪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12日,巫溪县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巫溪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会,项目法人重庆拓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渝水规范〔20212办水保〔2023177,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定,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115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5.92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等于1.0,渣土防护率达到92%,表土保护率达到92%,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4.3%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巫溪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巫溪县长桂乡坪义村和金桂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13个,选用570Wp单晶双玻组件,总容量30.01MWp,占地31.84hm2;集电线路19km,其中光伏专用集电线路8.8km1KV3KV低压集电线路6.1km35KV直埋线路4.1km;施工检修道路656m/3条。35kV输电线路送出工程和两会沱水电站110kV升压站改建单独立项,不属于本方案编制范围。根据建设需要,项目布设施工生产生活区0.10hm2/2处,表土堆放场0.06hm2/1处。项目占地面积35.92hm2,全部为临时占地。项目挖方2.80m3(含表土剥离0.89m3),填方2.80m3(含表土回覆0.89m3),无借方和余方。项目已于202312月开工,计划于20245月完工,工期6个月。建设单位为重庆拓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工程总投资1429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648万元。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工程扰动地表面积为6.09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1164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415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光伏阵列区、集电线路区、施工检修道路、表土堆放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5个一级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光伏阵列区

施工前,该区光伏桩施工扰动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堆放于光伏桩周边,表土堆采取防雨布覆盖。施工中,根据光伏阵列区坡面汇水情况,在光伏阵列上坡面顶部布设永久截水沟,区内根据地形及汇水情况布设横向排水沟,截排水沟在急流段、转弯处等设置消力设施,排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对该区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覆盖。施工完毕后,对该区采取土地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措施。

2.集电线路区

施工前,该区施工扰动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堆放于施工作业带两侧,并做好表土堆放点下边坡填土编织袋拦挡和防雨布覆盖。施工中,做好陡坡段一般土石方堆放点下边坡填土编织袋拦挡和防雨布覆盖。施工完毕后,对该区采取土地整治、复耕或植被恢复措施。

3.施工检修道路

施工前,该区施工扰动范围进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规划表土堆放场。路基挖方边坡坡顶布设截水沟。施工中,在填方路基边坡坡脚布设填土编织袋拦挡,对裸露边坡采取防雨布覆盖。路基形成后实施排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路基边坡成形后采取挂三维网植草、喷播植草等护坡。施工完毕后,施工检修道路作为检修道路保留使用。

4.表土堆放场

表土堆放前,在表土堆放场边坡坡脚布设编织土袋临时挡拦,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出口布设沉沙池。表土堆放完毕后,表土堆放场采取防雨布覆盖。施工完毕后,对该区采取土地整治和复耕措施。

5.施工生产生活区

在施工场地下边坡坡脚布置填土编织袋拦挡,场地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对裸露边坡及地表采取防雨布覆盖。施工完毕后,对该区采取土地整治和复耕措施。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492.25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33.34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为458.91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32.99万元,植物措施1.50万元,监测措施45.96万元,施工临时措施165.83万元,独立费用39.21万元,基本预备费23.13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0.2880万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

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工程建设中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及植被破坏,严禁土石方乱堆乱放,加强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落实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控制工程建设中水土流失。

附件:巫溪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附件

巫溪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计投资

审核投资

增减
(+/-)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合计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合计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132.99

29.03

162.02

132.99

29.03

162.02

0.00

1

光伏阵列防治区

97.12

97.12

97.12

97.12

0.00

2

集电线路防治区

32.31

32.31

32.31

32.31

0.00

3

施工检修道路防治区

3.08

29.03

32.11

3.08

29.03

32.11

0.00

4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0.06

0.06

0.06

0.06

0.00

5

施工生产生活区

0.42

0.42

0.42

0.42

0.00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1.5

4.31

5.81

1.5

4.31

5.81

0.00

1

光伏阵列防治区

0

0

0.00

2

集电线路防治区

1.5

1.5

1.5

1.5

0.00

3

施工检修道路防治区

4.31

4.31

4.31

4.31

0.00

4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0

0

0.00

5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0

0

0.00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

45.96

45.96

45.96

45.96

0.00

1

土建设施

0

0

0.00

2

监测设施设备及耗材

0.78

0.78

0.78

0.78

0.00

3

观测运行

45.18

45.18

45.18

45.18

0.00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措施

165.83

165.83

165.83

165.83

0.00

1

光伏阵列防治区

2.8

2.8

2.8

2.8

0.00

2

集电线路防治区

154.18

154.18

154.18

154.18

0.00

3

施工检修道路防治区

8.09

8.09

8.09

8.09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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