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5033045/2025-00048 | [ 发文字号 ] | 巫溪水利许可〔2025〕56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3 |
关于巫溪县西部、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巫溪水利许可〔2025〕56号
巫溪县水利局
关于巫溪县西部、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巫溪县西部、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溪水利水电中心文〔2025〕12号)已收悉,依据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巫溪县西部、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
二、建设单位:巫溪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三、建设内容:本工程由取水口、输水管道、提水泵站、配水管道以及管护设施组成。其中取水口取水管道长46m,取水池1口;输水管道69.91km(平面投影长度),配水管道3.2km,配套闸阀及闸阀井176座;提水泵站1座及配套设施设备,高位水池1口;管护设施标志桩310处。
四、建设地点:巫溪县尖山镇、朝阳镇、文峰镇、古路镇、上磺镇等。
五、工程建设工期:总工期12个月。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1896.3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1356.45万元,专项部分投资539.91万元。
总投资以县发改委概算批复为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000万元,超出部分由地方多渠道自筹。
七、项目管理
(一)业主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抓紧组织实施。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如需变更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
(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建设资金,实行财务专账,资金不得截留、挪用。
特此批复。
附件:巫溪县西部、南部片区小型引调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巫溪县水利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