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8MB15033045/2025-00099 | [ 发文字号 ] | 巫溪水利许可【2025】110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巫溪县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4 |
巫溪县水利局关于春申云玺三期项目水土保持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巫溪水利许可〔2025〕110号
巫溪县水利局
关于海成·春申云玺(三期)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德兆景置业有限公司:
你司提交的海成·春申云玺(三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208-500238-04-01-621108)和《海成·春申云玺(三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02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总投资421.60万元,其中:主体已列374.18万元,本方案新增47.43万元(其中:监测措施12.62万元,临时措施费18.74万元,独立费用7.56万元,基本预备费1.18元)。本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7.02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
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水利部第53号令”规定办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完成弃渣场变更审批手续。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附件:1.海成·春申云玺(三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海成·春申云玺(三期)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巫溪县水利局
2025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附件1
海成·春申云玺(三期)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海成·春申云玺(三期)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巫溪县 |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0166.65m²,全部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138989.2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459.68m2,地下建筑面积18529.54m2,总计容建筑面积105617.70m2,容积率2.11;建筑密度20.46%,绿化面积为14324.53m2,绿地率28.55%;停车位561个:其中室外停车位0个,室内停车位561个 |
总投资(万元) |
52000 |
土建投资(万元) |
42377 | ||||||||||||||||
动工时间 |
2023年6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²) |
5.02 |
永久占地(hm²) |
5.02 |
临时占地(hm²) |
0 | ||||||||||||||||
项目土石方工程量(单位:万m3) | |||||||||||||||||||||
项目组成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弃方 |
去向 | ||||||||||||||||
一般土石方 |
表土 |
小计 |
一般土石方 |
表土 |
小计 | ||||||||||||||||
项目建设区 |
20.79 |
20.79 |
12.13 |
12.13 |
8.66 |
巫溪县巫镇高速入城连接道临时用地作为建设回填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构造剥蚀浅丘斜坡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²) |
5.02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²·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389.79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910.16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
防治 目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措施 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项目建设防治区 |
工程措施:挡水沟14m、全面整地1.43hm2、双壁波纹(雨水)管799m、透水铺装1847m2。 |
植物措施:乔灌草结合的景观绿化1.11hm2、钢筋砼格构植草护坡绿化0.32hm2。 |
主体已列:钢板围拦924m、车辆清洗站1座、方案新增:临时遮盖15000m2、临时排水沟1014m、临时沉沙池6口。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60.04 |
主体设计:311.12 |
主体设计:3.02 方案新增:18.74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421.60(主体374.18,新增47.43) |
独立费用(万元) |
7.56 | ||||||||||||||||||
基本预备费 |
1.18 |
监理费(万元) |
0.94 |
监测费(万元) |
12.62 |
补偿费(元) |
70233.80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汇洲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德兆景置业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 |
邓华珍/18996008928 |
法定代表人 |
李丹 | ||||||||||||||||||
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天鹿大道588号57幢16-6 |
地址 |
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北井大道22号附5号海成云溪别院S1幢1-5 | ||||||||||||||||||
邮编 |
401336 |
邮编 |
4058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清平/17502395557 |
联系人及电话 |
叶枝娇/15826367778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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