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8MB15033045/2025-00110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13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 标题
  • 关于巫溪县赵家坝片区雨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程(EPC)第二批改造南岸片区巫溪大酒店段洪水影响评价准予政许可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巫溪水利许可【2025】116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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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水利许可2025116

巫溪县水利局

关于巫溪县赵家坝片区雨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程(EPC)第二批改造南岸片区巫溪大酒店段洪水影响评价准予

政许可的决定

巫溪县城镇设施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巫溪县赵家坝片区雨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程(EPC)第二批改造南岸片区巫溪大酒店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代码:2404-500238-04-01-764298)收悉。结合县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将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防洪标准

工程区域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及规范规定,涉河污水管道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涉河方案介绍基本清楚。工程位于柏杨河赵家坝河段,本段污水管网主要是收集巫溪大酒店片区的污水,将片区污水收集后接入下游主管道,上游起点检查井埋深5.79m,下游主干管检查井埋深6.44m,如果管道沿现状道路和场坪布置,开挖深度较大,影响现状道路两侧房屋安全,为了减小管槽开挖影响已成建筑安全,本次设计将管线改至沿河道内沿已成堤防堤脚布置。

污水管道沿柏杨河右岸已成堤防堤脚布置,已成堤防堤脚处已有一条污水管道,均采用混凝土环包,已有污水管道外边缘距离堤防迎水面0.6m共两台,其中第一台宽0.5m,第二台宽0.1m,第一台比第二台高0.5m,本次新建污水管道紧靠已成污水管道布置,管道中心线离已成堤防迎水面侧1.2m,污水管道总长435m,起点检查井坐标X=3475724.556,Y=368370.141,管道底高程为199.9m,管道纵坡为1‰,终点检查井坐标X=3475386.398,Y=368590.265,管道底高程为199.58m。污水管道采用D800球墨铸铁管,管外钢筋混凝土环包0.2m厚,基础采用0.8m厚C20混凝土,新建污水管道环包混凝土顶部与已成污水管道第一平台平齐,整个污水管道建设均由清除河道内於积物后不占用河道行洪断面修建,检查井间距30~65m,编号2P-526~2P-536,采用有压检查井平齐于河床。

本工程实施后不会对评价河段河道行洪造成不利影响。

三、原则同意本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第三方影响的分析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对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造成不利影响较小的结论基本合理。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县水利局,并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将组织人员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并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巫溪县赵家坝片区雨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程(EPC)第二批改造南岸 片区洪水影响评价技术评审意见

 2.巫溪县赵家坝片区雨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程(EPC)第二批改造南岸片区洪水影响评专家签字表

                   巫溪县水利局

                                     202510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