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水利许可〔2025〕121号
巫溪县水利局
关于巫溪县徐家老水厂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
决定
巫溪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巫溪县徐家老水厂取水许可申请和《巫溪县徐家老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政府第158号令)的相关规定,我局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巫溪县徐家老水厂位于巫溪县徐家镇,徐家老水厂于2003年建成投入使用,供水规模817.55m3/d,主要供水范围为徐家镇徐家街道、安阳村、高洪村。
二、取水水源及取水量
据《报告书》,本工程取水水源为巫溪县徐家镇茂溪河高洪村头洞沟和安阳村柑子树坪(地表水),年取水量为24.95万m3。取水方式采用无坝引水,取水点分别建有两座30m3混凝土水池,其中头洞沟取水工程高程为539.70m,柑子树坪为553.20m,通过两根dn200PE管自流至水厂,于高程530.01m合为一条dn300PE主管,经计量设施后流入水厂。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据《报告书》,本项目区95%干旱年,合计来水量为880.2万方,本项目年取水量为24.95万方,占年来水量的2.83%。水源供水保证率为100%,满足本次论证确定的供水保证率95%的要求。
据《报告书》,取水水源水质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满足本工程取水水质要求。
据《报告书》,本项目的取水口位置设置合理,取水口高程满足取水要求,输水线路基本可靠,取水口设置基本合理。
据《报告书》提出的本项目取水水源可靠的结论基本合适。
四、节水评价
节水评价内容齐全,节水指标的分析基本合理,原则同意节水评价结论。
五、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做好用水统计工作。
(二)你单位应按《重庆市取水计量规范化管理技术要求》(渝水资〔2023〕20号)规范取水计量设施选型、安装、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取水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三)鉴于本工程为已成工程,你单位应在本许可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四)若本工程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五)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并按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附件:巫溪县徐家老水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巫溪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王浩任;联系电话:1831510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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