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8MB15033045/2025-00115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27
  • 发布日期
  • 2025-11-27
  • 标题
  • 巫溪县水利局关于颁发徐家老水厂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巫溪水利许可【2025】125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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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水利许可2025125

巫溪县水利局

关于颁发徐家老水厂取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的

通知

巫溪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徐家老水厂取水工程取水许可证办理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单位提交的材料基本齐全,符合规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关规定,我局同意颁发徐家老水厂取水工程取水许可证(见附件,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电子证照),编号为:C500238S2025-000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工程从重庆市巫溪县徐家镇高洪村茂溪河头洞沟和安阳村柑子树坪取水,主要用途为制水供水,年取水许可量为24.95m3

二、徐家老水厂取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的取水许可由我局负责。你单位应在取得取水许可证30日内向我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计划(表),在每年1231日前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表),并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生产规模调整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时,应当报经我局批准。

三、你单位应定期对本工程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校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四、你单位应做好本工程节约用水工作,规范建立取水台账。

五、本工程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20251126日至20301125日;有效期届满,若需要延续,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取水用途或者取水水源发生改变,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巫溪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徐家老水厂)取水许可证

         巫溪县水利局      

                           2025112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