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8MB15033045/2026-00020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09
  • 发布日期
  • 2026-05-14
  • 标题
  • 关于巫溪县徐家镇2025年咸池子桥梁拆除重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巫溪水利许可〔2026〕13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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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水利许可202613

巫溪县水利局

关于巫溪县徐家镇2025年咸池子桥梁拆除重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巫溪县徐家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巫溪县徐家镇2025年咸池子桥梁拆除重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代码2601-500238-04-01-205811)收悉。结合县水利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评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现将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防洪标准

本项目位于巫溪县徐家镇,涉及河流为东溪河,桥梁2跨,总长52本桥梁为多跨径总长小于100m,属中桥,其所在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其桥梁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涉河方案及涉河建筑物介绍清楚。本项目位于巫溪县徐家镇,桥梁+引道全长72.254m,桥梁垂直跨越东溪河,本桥跨径布置为(4+2×22+4m,桥梁全长52m,桥梁中心桩号为K0+042.000,桥宽为0.5m(护栏)+7.0m (车行道)+0.5m(护栏)=8.0m,纵坡为2.0%,车行道横坡为双向2.0%

桥梁起点位于东溪河左岸,终点位于东溪河右岸,采用桩柱式桥台,柱式墩+桩基础桥墩,桥墩台桩基础全部采用摩擦桩。0#桥台(X=3504894.467Y=654905.375)桩基直径1.4m25m1#桥墩(X=3504882.317Y=654887.653)墩柱直径为1.2m6.8m,桩基直径1.4m25.0m2#桥台(X=3504870.164Y=654869.926)桩基直径1.4m20m

工程建设后河道水位有所下降,流速减小,桥梁建设对河势及行洪无影响。

三、原则同意本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第三方影响的分析结论

工程建设对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无影响的结论基本合理。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占地补偿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将施工方案报送县水利局,并服从防汛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将组织人员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并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巫溪县徐家镇2025年咸池子桥梁拆除重建项目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巫溪县水利局

                                   20265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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