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8MB15033045/2026-00022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14
  • 发布日期
  • 2026-05-14
  • 标题
  • 巫溪县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巫溪县中梁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整改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巫溪水利许可〔2026〕16号
  •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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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水利许可202616


巫溪县水利局

关于重庆市巫溪县中梁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整改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水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巫溪分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市巫溪县中梁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整改工程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基本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的相关规定,我局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梁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整改工程位于重庆市巫溪县中梁乡境内,地处大宁河支流西溪河流域,属已成中梁水库配套工程。项目通过改造中梁水库引水隧洞1#施工支洞预留生态放水管(DN400扩至DN1000),利用水库下泄生态流量(1.8m3/s)进行水力发电。电站装机容量1×1400kW,设计水头83m,额定引用流量1.8m3/s,年发电量1092kW.h,年利用小时7800h。水库正常蓄水位625.0m,死水位590.0m,总库容9859m3,调节库容6730m3,为年调节水库。生态流量设计值1.8m3/s(占坝址多年平均径流量10%),压力钢管末端设旁通管(DN700)及调流阀,保障检修期生态流量持续下泄。

二、取水量及取水方式

根据《重庆市巫溪县中梁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整改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同意本工程取水水源为西溪河地表水。

本工程利用中梁水库泄放生态放水管取水发电,经引水管道引至厂房,年取水量5054.4万立方米。

三、取水水源可靠性

据《报告书》,工程取水水源为西溪河地表水,水质Ⅱ类。水库年调节能力可保障枯水期最小下泄流量1.8m3/s生态需求。

四、最小生态下泄量

水库年调节能力可保障枯水期最小下泄流量1.8m3/s生态需求。生态流量下放保证率100%,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本工程利用中梁水库泄放生态水发电,经引水管道引至厂房。

五、取退水影响

基本同意本项目取退水影响分析结论。

六、节水评价

原则同意对节水评价和节水指标的分析评价。

七、其他要求

(一)你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执行用水定额,采取切实有效节水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建立取用水台账,做好用水统计工作。

(二)你单位应为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并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三)本项目竣工试运行满30日后,应及时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我局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四)在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五)若本工程取水量、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较大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六)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本项目需审批、核准的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本取水许可申请审批文件自行失效。

附件:重庆市巫溪县中梁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整改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巫溪县水利局

                       2026514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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