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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5033045/2022-000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20 [ 发布日期 ] 2022-09-20

重庆市巫溪县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巫溪县水利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建议,起草水利行业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地方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重要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按权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巫溪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河库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全县河(库)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巫溪县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流域的水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水资源配置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按权限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方案的审批及验收工作。负责水土保护设施补偿费征收工作。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三峡库区对口支援等工作。承担巫溪县三峡后续及大中型水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对外交流、合作等有关涉外事务。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巫溪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7.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关于防汛抗旱的职责分工。巫溪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承担日常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溪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估。

(二)机构设置。

根据巫溪委办发〔2019〕66号文件规定,巫溪县水利局设6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规划建设科、水利水电科、水资源科、生态建设科(巫溪县河长制办公室)、行政监督科(行政审批科)。

根据《中共巫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巫溪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巫溪委办发〔2020〕37号文件规定,我局所属事业单位7个:巫溪县水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巫溪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巫溪县水利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巫溪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巫溪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巫溪县移民安置后扶事务中心、巫溪县水质监测中心。我局所属7个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并入水利局机关核算。

巫溪县水利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实有13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3名),财政全额拨款实有57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巫溪县水利局的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所属事业单位7个:巫溪县水行政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巫溪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巫溪县水利质量安全事务中心、巫溪县水旱灾害防御事务中心、巫溪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巫溪县移民安置后扶事务中心、巫溪县水质监测中心。我局所属7个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并入水利局机关一并核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0,404.11万元,支出总计30,404.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5.87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多,同时局所属事业并入局机关核算。本年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14727.1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676.93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25628.2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775.88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4,72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33.40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等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07.19万元,占99.9%;其他收入20.00万元,占0.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5,676.93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5,62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86.34万元,增长101.1%,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工程完工进度大量拨付2020年项目资金。如三峡后续项目,防汛抗旱项目、西流溪水库烟草援建水源工程跌水电站项目、县摇架沟电站项目、红池坝供水工程等。其中:基本支出1,546.50万元,占6%;项目支出24,081.73万元,占9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77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70.47万元,下降69.3%,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工程完工进度大量拨付工程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384.1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95.87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因疫情、天气等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及工程拨款支付进度,2021年初结转和结余较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66.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86.7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资金减少,财政减少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10.63万元,增长676.8%。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追加项目资金: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涉农整合资金项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等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844.79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4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61.37万元,增长115.7%。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工程完工进度大量拨付2020年项目资金:防汛抗旱项目、西流溪水库烟草援建水源工程跌水电站项目、县摇架沟电站项目、红池坝供水工程等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89.22万元,增长1122.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财政2021年追加了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等项目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66.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48.01万元,下降67.6%,主要原因是2021年大量拨付工程款。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4.38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06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巫溪县2021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55.45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

(3)农林水支出19,805.70万元,占9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05.15万元,增长1422.93%,主要原因是基础建设项目未进行年初预算,年中追加项目资金,主要项目:2021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2021年三峡后续项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巫溪县2021年水库基金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70.04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6.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0.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54万元,增长273.6%,主要原因是我局7个直属事业并入局机关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7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31万元,增长159.6%,主要原因是局7个直属事业并入局机关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832.1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89.68万元。本年收入1,84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6.63万元,下降64.7%,主要原因是2021年安排三峡后续工作项目资金有所减少,2021年大量支付2020年项目款。本年支出5,38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4.97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是大量支付2020年三峡后续工作项目、2020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5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一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9万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2021年巫溪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事务中心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并入局机关核算。我部门“三公”经费总额与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6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县内安全生产检查、防汛抗旱应急检查、水库大坝安全隐患排查、河道执法、到水库河流流域采水样、水利定点扶贫及吉林对口支援等工作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3万元,下降27.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93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2021巫溪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事务中心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并入局机关核算。我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总额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

公务接待费14.3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业务洽谈、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3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45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是2021巫溪县水资源与水土保持事务中心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并入局机关核算我部门公务接待费总额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21批次1,790人,其中: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2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原因减少现场会议次数,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的需要2021年增加培训人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办公费、印刷费、网络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通信费、会议费、职工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工会经费、劳务费、信息网络购置更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31万元,增长159.6%,主要原因2021年巫溪县水土保持站7个直属事业单位并入局机关一并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37.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32.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9.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04.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19.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7%。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办公用品等;采购工程项目支出:采购巫溪县2021对口支援电商培训服务、网络服务、方案编制服务等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1417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绩效完成情况良好。从绩效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由于项目完工后没及时进行验收,影响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下一步将督促业主单位加快完成项目的验收。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名称

巫溪县水利局

在职人数

70

内设机构数

6


填报人

杨相秀

联系电话

18108367860


整体支出规模


财政资金总量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23711.77万元

20245.75万元

85.38%


2.政府性基金拨款

6672.34万元

5382.66万元

80.67%


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4.其他资金

20万元

0万元

0


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1546.45万元

1546.45万元

100%


2.项目支出

28857.66万元

24081.73万元

83.45%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有关标准。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7、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11、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12、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13、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6、职能转变。巫溪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17、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完成情况


2021年水利年度工作思路是: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以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为目标,突出解决饮水安全和农田保灌等问题,全力配合做好南水北调大宁河补水方案可研工作;全力抓好抗旱水源工程、防洪薄弱环节治理、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保护3项重点工作;全面抓好水利改革、行业监管、党的建设3大保障措施,努力推进全县水利事业快速稳步发展。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以巩固脱贫攻坚战成果为目标,突出解决饮水安全和农田保灌等问题,全力配合做好南水北调大宁河补水方案可研工作;全力抓好抗旱水源工程、防洪薄弱环节治理、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保护3项重点工作;全面抓好水利改革、行业监管、党的建设3大保障措施,努力推进全县水利事业快速稳步发展


分解目标自评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及原因分析


投入


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

合理

合理

5

5

















预算配置

三公经费”变动率

0

0

5

5

















过程


预算执行

结转结余率

10%

15.71%

5

4

由于项目完工后没及时进行验收,影响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下一步将督促业主单位加快完成项目的验收。


一般性支出控制率

-5%

-5%

5

5



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

100%

5

5



公用经费控制率

100%

100%

10

10



预算管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完善性

及时准确公开

及时准确公开

5

5










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利用率

100%

100%

5

5

















产出


职责履行
(数量、质量指标)

水源工程开续工

5项

5项

10

10



完成南水北调前期工作

1项

1项

10

10



三峡库区巫溪县移民电商专业人才培训次数

1次

1次

10

10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次数

30次

46次

5

5



当年预算资金支出

95%

97.6%

5

5



控制总支出

不超预算

不超预算

5

5

















效果


履职
效益

安全饮水集中供水率

95%

95%

5

5



干部群众满意度

95%

96%

5

5

















总分

100

99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21年高切坡监测预警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巫溪县水利局

联系人

陈雪立

实施单位

巫溪县移民安置后扶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

17783952559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执行率得分(10分)

总量

10

总量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

100.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高切坡监测预警6处,保护受影响居民1000人。

完成高切坡监测预警6处,保护受影响居民1000人。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分值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指标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20)分

高切坡监测预警处数(处)

10

6

6

100%

10


高切坡监测保护受影响居民人数(人)

10

1000

1000

100%

10


质量指标(10)分

工程质量合格率(%)

5

100

100

100%

5


项目验收通过率(%)

5

100

100

100%

5


时效指标(10)分

项目按时开工率(%)

5

100

100

100%

5


项目按时验收率(%)

5

100

100

100%

5


成本指标(10)分

实际完成投资控制在概算内的项目比例(%)

5

90

100

100%

5


项目调整概算程序完备率(%)

5

100

100

100%

5


效益指标(30)分

社会效益指标(15)分

农村居民受益人口(人)

10

1000

1000

100%

10


促进相关信访问题化解率(%)

5

80

100

100%

5


可持续影响指标(15)分

监测预警工作

15

持续进行

持续进行

100%

1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移民安置区居民(含移民)满意度(%)

10

90

100

100%

1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1年度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由于项目完工后没及时进行验收,影响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下一步将督促业主单位加快完成项目的验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152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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