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退出类电站销号公示
日期: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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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巫溪县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我县老和平电站、兴田(老半溪)电站、分水河二级电站、二龙三级电站、柏杨河二级电站、先锋电站、老高竹电站、汇通4号电站、花台孝子溪电站、乌龙电站、老桐元河电站、东溪电站、天保电站、长渡电站、兰英电站等15座退出类电站已完成解网退出,其中老和平电站、白杨河二级电站、老高竹电站、汇通4号电站、花台孝子溪电站、乌龙电站、老桐元河电站、东溪电站、天保电站、长渡电站、兰英电站因建设年代久远,不具备相关手续,不需要注销。现予以销号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10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整改退出结果有异议的均可来电来信反映。

联系人:谢续沛;联系电话:023-51522910

特此公示


巫溪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