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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六条措施帮助指导企业复工复产

日期:2020-07-09

为进一步加大企业复工复产帮扶力度,在加强疫情防控,强化生态环境安全的同时,进一步细化七项帮扶措施,帮助指导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对医疗卫生、疫情防控重要物资生产等建设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批准书文件“立等可取”,部分临时项目予以豁免审批,做到最简化办理、最快捷办理、最人性化办理,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求。

二是进一步优化排污许可审批。通过在线平台申请、核发排污许可,通过照片、视频等方式代替现场核查,做到“应发尽发”。

三是进一步优化碳排放权交易。按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优先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和医疗类资源供给项目,免收碳排放权交易费用,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企业持续生产能力。

四是进一步优化治理资金支持。按照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今年重点聚焦群众用水安全、废物应急处置、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重点支出方向。

五是进一步优化施工作业审核。夜间施工作业,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APP申报,无需现场报件,两个工作日内办结。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医疗卫生和疫情防控项目,能源供应、生活必需品生产等工业企业的建设保障。

六是进一步优化执法监测监管。推行非现场执法,减少对守法复工复产企业的干扰;推行容错监管,在疫情期间和疫情解除后2个月内,对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或主动消除、减轻环境危害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主动帮助指导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医疗废物转运处置机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整改环境问题;及时受理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生态环保问题,及时专题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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