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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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投诉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投诉受理编号 |
X2CQ201908020013 |
整改任务概述 |
质疑巫溪县梅溪河一类水质。其途经的两镇八村各种污染物、死禽、生活污水随意倾倒;长兴村2社100多户,无垃圾桶,垃圾乱扔,臭气熏天,盼涨水时冲入消水洞;疑矿坊狮子村污水处理厂未运行;此外,反映文峰镇官员不作为等。截止2020年12月已完成对该问题的整改。 |
整改责任单位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
整改目标 |
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作为。将群众反映问题作为首要重点工作,加强问题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开展调查核实,解决质疑梅溪河一类水质、梅溪河途经的两镇八村各种污染物,死禽、生活污水随意倾倒、长兴2组垃圾乱丢、塘坊镇狮子村污水处理厂未运行等问题,消除群众顾虑。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如下:一是严格落实河长制,采取“一河一长”,以村为单位,把责任落实到人,利用公益性岗位负责河道日常垃圾清理。二是县城市管理局加大对文峰镇、朝阳镇、塘坊镇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收运频次。三县农业农村委加强各乡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四是巫溪县宁之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加强主管网和二三级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最终取得成效如下:一是文峰镇、朝阳镇、塘坊镇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收运频次加大;二是严格落实文峰镇、朝阳镇、塘坊镇“河长制”,河道垃圾的清理频次加大,村民环保意识增强;三是各乡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实到位,并加大对梅溪河流域的查处力度;四是文峰镇三宝村垃圾清理工作落实到位,地面长期保持清洁;五是已完成塘坊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及主管网建设,正在完善二三管网建设,且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试运行。 |
整改时间 |
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冉晓东 023-51529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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