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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委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通报稿

日期:2021-07-16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7日至1230日,县委第巡察组对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1年3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站位不够高,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不够有力,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持续推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够坚决

1.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整改情况:一是补学重点学及时学。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3月29日集中补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5月全国生态环境大会讲话精神、2018年4月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讲话精神、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听取汇报的讲话精神”等遗漏重要内容,全面提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进一步完善学习等制度。4月23日,印发了《调整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在5月10日印发《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职工和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2.抓思想建设不够有力。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选优配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出台了职工微信自媒体管理办法。二是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对照检查内容,每季度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每年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班子成员2021年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中。三是掌握意识动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四是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和县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规范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各种重要讲话精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增加学习交流与讨论,与生态环境工作有机结合。

3.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不够坚决。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我局实行常态化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采取电视报纸、新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定期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发挥好舆论监督和警示作用,形成全民共同治理大气污染的良好氛围。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县政府印发《巫溪县2021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在2021年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期间,采取部门联动,狠抓烟花爆竹禁烧、禁燃、禁放,实现“零燃放”,发现和制止违规燃放等行为6起。3月,组织乡镇(街道)环保工作人员召开“巫溪县防控夏秋季臭氧污染会”,累计发放臭氧污染控制告知书326份。4月,印发《巫溪县涉气“散乱污”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方案》,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现累计完成30家企业的综合治理。5月,组织重点企业代表参加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和政策措施及标准培训视频会,进一步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到今年6月底城区优良天数163天,2020年全年优良天数347天,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加强各项工作进展、治理成效的宣传报道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动员全县人民参与和监督,形成整改合力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滞后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整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与市土壤处业务联系,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落实项目资金保障。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织相关乡镇、宁之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到现场协调,解决项目征地、工程变更等实际问题,5个(乌龙乡水浒村、土城镇和平村、文峰镇金盆村、尖山镇百步村和大包村)村级污水处理站已正常施工,力争10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年底投入运行。另启动10个村级环境综合治理前期相关工作。3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不够有力整改情况:根据《巫溪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我局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组,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常态化开展,积极排查中央环保督察及各类专项检查交办线索,磋商完成2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2020年“杨永寿毁林案”评为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4.化解环境领域风险存在短板。1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工作缓慢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制定了《巫溪县以案促建、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实施方案》,力争今年达到国家应急管理一级标准,提升环境应急能力。二是加快项目工作推进。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招投标,即将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预计8月底完成项目建设。2环境监管存在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我局及时将办理排污许可的企业名单移送给执法支队,将27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纳入监管对象,提供执法服务。二是实施动态监管。法支队加强动态管理,加强与市执法总队的工作衔接,及时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上传新增的企业名单并更新。三是及时更新监管。执法支队根据更新的名单对企业进行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目前对43家企业开“双随机、一公开”,排查环境风险企业31家次,20家企业参加环境信用评价,对2家重点监管企业进行风险管控,全县生态环境安全。3行政处罚执法执行力不强整改情况:一是送达及时。所有的处罚决定书尽量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便于告知当事人处罚金额、缴款方式和缴款时限对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的,及时进行电话沟通,明确告知当事人处罚相关事项。二是提醒及时。对超过法定缴款时限的及时加强催收和提醒。当事人缴款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延期缴纳的方式进行征收三是强制执行。对已经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且进入终本程序的案件,对当事人加强监管,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我局将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今年1-5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件,罚款69.84万元,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

5.助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差距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有力。印发《巫溪县2021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职责任务。今年已召开1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和1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攻坚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2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专题会,与县“四项创建”办组织多次生态文明创建业务培训,解决创建指标达标及申报档案收集整理中存在的问题。印发了《巫溪县四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迎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现场复核筹备工作的通知》,与县政府督查室、县四项创建办组成督察组,开展现场督查3次,交办问题3批次55个,发布督查通报一次建立县领导现场办公机制,县领导现场调研督办2次,与县创建办开展现场督查3次,县政府督查办公室发布督查通报一次。持续跟踪国家、市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工作动态,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主创有责。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好我局创建牵头部门职责。将创建工作纳入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心任务重点推进。局领导4次率队赴市局就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2次邀请市级专家组赴巫溪开展现场指导,对申报资料开展预审,创建工作落实周安排、调度工作机制,倒排创建工期,确保创建有序推进。

6.统筹推动中央、市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够突出1对尚未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底数不清,同一时间提供给不同单位同类问题数不一致。2发挥牵头部门精准施策、分类指导的作用不明显。3精准发力力度不整改情况:一是排查摸底,台账管理全面排查梳理2016年以来中央、市级、专项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问题136个,建立整改台账,实施动态监管二是牵头抓总,督查督办。充分发挥县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办牵头抓总、统筹督促指导职能职责,利用“督查、调度、交办、约谈、通报”等方式,推动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今年以来,召开调度会12次,提请县政府专题研究3次,重点问题交办3次,现场督查13件次,通报1次,136个问题已整改销号122个,5个问题已完成主体整改任务正组件销号,其余9个问题按时序整改推进中。三是严格销号,信息公开。实行“自查、核查、公示、归档、备案”整改销号五步法,严格审核把关,对所有销号问题县环保督察整改办会同办督查室及辖区街道、乡镇现场核查,整改情况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档案资料规范备案后报市上审核销号。四是跟踪问效,考核问责。对各类整改问题加强跟踪回访,防止反弹,同时将各类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县环保年度目标考核,对时限未落实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整改的,移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二)违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防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不到位。

7.“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1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实,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持续推进“四风”专项整治,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抓好整改落实。二是重点督办。执法支队高度重视重复投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海成工地重复投诉件由副支队长亲自包案督办,查明原因,确保投诉得到有效处理。同时,开展对重复投诉件的专项清理,一一跟踪调查处理现状,降低重复投诉案件数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各类信访投诉,及时回复当事人,目前受理和处理投诉121件,做到件件有回访,事事有回音,确保群众环境权益得到保障。三是回访督查。对巡察组抽查的15件投诉进行回访,了解不满意原因,确保投诉得到妥善处理,得到投诉人满意或认可。同时,支队信访工作人员不定期对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回访,对投诉人不满意的要求执法人员重新调查,防止投诉反弹。2行政复议受理超期。整改情况:复议申请已于2020年3月5日进行了复议,并发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从2019年8月起,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均以我名义发出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由县司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受理,我局不再受理行政复议,加强与县司法局和市生态环境局沟通衔接做好行政复议相关配合工作。3“精文简会”落实不够好。整改情况:一是精简文件。文件力求文字简洁,避免内容重复,凡可以通过内网传输的,原则上下发“电子文件”,不印发纸质文件;必须印发纸质文件的,严格控制数量。二是精简简报。坚持少而精、短而优原则,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件简报一律要短。三是规范发文。完善公文管理,对发文严格程序审签,严把文件出文关,坚决杜绝无关紧要的文件印发,控制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4务消费超范围整改情况:对务消费超范围4月26日前收回2602.35元,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规范“三公”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厉行节约防止浪费。

8.廉政风险突出。1大额资金使用现金支付。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严控大额现金不规范的不准入账杜绝使用现金现象2单位大额借款长期未收回。整改情况:2020年12月底已收回职工9人借款8.38万元,剩余16.116万元因当事人已退休,借款时间长,已书面通知当事人还款,严格财务管理,杜绝类似现象发生3单位门市出租不规范。整改情况:该门市于2019年收回,现为环境应急设备及外出监测仪器存放点。4下拨资金监管乏力。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局党组集体议事规则,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三重一大”民主监督。二是加大项目建设督办力度。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项目审计、绩效评估跟踪监管力度。三是成立验收检查领导小组,对下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和督办整改。5专项经费结余较大。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中央水污染结余资金1709万元,将在2021年度使用,其中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地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预算资金830万元)已完成招标,项目正在实施;另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项目完成招标,已进入实施阶段。项目剩余结余资金539.44万元,已经支付277.62万元,剩余261.82万元项目正在实施中,项目实施完工验收后支付剩余资金,上述项目资金预计在12月底前完成支付。二是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对结余资金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专款专用,强化资金绩效评估,发挥专项资金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主体责任尚未压紧压实,推选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不够有力,干部选任程序不够严谨。

9.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1防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不够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专题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二是履职尽责。全体局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时时开展“一岗双责”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责任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强化班子成员的自我监督、自我提升意识。结合工作实际,从严做好环评审批、行政处罚、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环境监测等廉政风险点排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台账,恪守廉洁自律底线,自觉防范廉政风险。三是认真清理。2019年6月,企业反映职工作风问题。局领导2019年12月对进行了约谈,于2020年1月进行了岗位调整,自调整以来,无不良反应。四是健全机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健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2处分执行不到位,惩戒作用发挥不够好。整改情况:一是对近三年受处分的人员和津贴补贴发放进行清理,在4月26日前已收回8340元(经核对违规发放金额8340元)多发部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确保处分执行到位,发挥好惩戒作用。

10.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不高。1党建工作重视不够2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3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4)党员底数不清。整改情况:一是领导重视。局党组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明确由党组书记张勇同志分管党建工作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二是完善机制。修改完善局2019年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员领导干部来担任,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规范管理。12月底前完成支部换届,由党组书记担任机关支部书记,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程序,按要求培养,加强党员管理,对在职和退休党员进行清理,与12371信息平台一致,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

11.组织生活不规范。1“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2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3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整改情况:一是严守制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二是强化学习。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党的历史、理论、党章、支部工作条例、党员等规章制度,提升党性修养,提升支部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执行制度。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形式多样开展每月“党日”活动,党课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局领导或聘请党校老师来上党课,提升党课质量,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局党组强化对支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每季专题研究支部工作一次。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按程序来开,支部委员、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评优要与参加支部活动、日常工作相结合,党员会议人数不足的,延期在开,确保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

12. 部选拔任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干部任用规定执行不严格,整改情况:一是执行纪律。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规范程序。对局机关、支队、监测站的内设科室负责人任命情况进行清理,按“三定方案”配备,选拔任用干部做好干部任前谈话、民主测评、公示、党组研究及上报组织人事部门,严把程序关,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三是轮岗交流。对局机关、支队工作10年以上工作人员拟在12月底前进行岗位调整。2生态环境监测人员配备不合理。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监测人才储备强化业务“传帮带”争取县支持,引进国外留学研究生人才1名和安排2名监测编制人员到监测站工作,逐步解决专业人才少的问题。二是强化专业培训。加强专业技术培训,鼓励支持监测人员积极参与职称考试,积极参加市监测中心组织的持证上岗考试,积极做好监测相关工作。三是逐步解决人员混岗难题。今年支队公招2人(已面试),充实机关工作人员,逐步解决人员混岗难题,监测站按监测设备开展监测工作,发挥监测仪器作用,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提供技术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3-51811125

邮件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

邮政编码:405899

电子邮箱:306001511 @qq.com

中共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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