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非辐射类)20220425(东溪河流域梯级水电站开发项目)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非辐射类)20220425
(东溪河流域梯级水电站开发项目)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30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zfxx.wx.cq.gov.cn/zfxx/index/,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31292298944@qq.com,传真: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马镇坝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1 |
巫溪县东溪河流域梯级水电站开发项目檀木电站 |
巫溪县白鹿镇下坝村、石院村及香树村 |
巫溪县远大水利电力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渝佳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2006年2月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能〔2006〕111号文下达了《关于巫溪县东溪河流域梯级水电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06年2月原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以渝(市)环准〔2006〕41号文下达了《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随着后续设计的不断深入,对电站各项指标进行复核,檀木电站经过多次变更,主要变更内容为坝址、厂址、装机容量及相应工程等。变更后的檀木电站取水坝位于白鹿镇下坝村和石院村之间的渡槽湾河段,厂址位于白鹿镇香树村三社,电站主要由取水枢纽、无压引水隧洞、压力前池、压力钢管和厂区建筑物等组成,电站装机规模12000kW(8000+40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3695万kW·h,项目总投资17601.65万元。 |
废水:(1)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拌和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混凝土拌和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排入沉淀处理后作为混凝土拌合用水。各工区的混凝土拌和废水及混凝土浇筑养护废水排入沉淀池,静置到下一班末,沉淀时间在6h以上,处理后的废水自流入蓄水池,循环用于混凝土拌合,经过处理后,主要污染物SS浓度小70mg/L,完全满足混凝土拌合用水的水质要求。施工废水处理措施可行。(2)生活污水;施工人员聘请当地居民,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可行。(3)其他① 施工场地上游设截水沟,防止上游汇水对开挖地表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② 场区内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沟,将场地汇水收集至沉砂池处理回用。 ③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机械跑、冒、滴、漏产生的含油废水进行处理,对施工机械的冲洗设固定场所,冲洗水进入隔油池处理后再汇入沉淀池处理回用。 大气环境:加强土石方开挖、回填和运输的管理,并采用湿式作业,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材料堆场及时洒水抑尘。凝土拌合采用封闭式拌合,并设置布袋除尘器。施工单位选用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用优质燃料,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运输多尘物料时对物料适当加湿或用帆布覆盖,散装水泥密闭运输,并经常清洗运输车辆,不准带泥上路。施工区配备洒水设施,在无雨天进行洒水降尘,洒水区域主要为运输要道、施工场区,洒水次数及用水量根据天气情况和道路扬尘产生情况确定,非雨日洒水至少4次以上。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弃土弃渣进行回填,部分弃渣作砂骨料综合利用,多余弃渣运往渣场,严禁倒入河道。 |
巫溪县发改委等相关证件。 |
采用网上公示、并进行了报告全本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