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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渝溪砂石骨料生产加工项目》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日期:2024-03-27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渝溪砂石骨料生产加工项目》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40327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sthjjsqc173@163.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渝溪砂石骨料生产加工项目

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白新社区5社

重庆市渝溪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兰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渝溪砂石骨料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白新社区5社重庆市渝溪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水泥粉磨站厂区内,不新增用地,项目将现有工程1#熟料接收仓、1#掺材料库及配料库改建为本项目1#生产车间,将现有工程掺材堆场改建为本项目2#生产车间、水洗砂堆场和机制砂堆场,将现有工程熟料堆场改建为本项目米石和碎石堆场,利用现有工程破碎机,新增筛选机、整形机、洗石机、洗砂机等设备,建设砂石骨料生产线,年产50万吨砂石骨料。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5%。

施工废水: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生化池处理后用作厂区绿化用水或周边居民林灌用水,不外排。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施工期废气为拆除及安装部分设施设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施工粉尘的产生。

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噪声值约60~80dB(A)。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避开中午及夜间施工作业。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是短暂且可恢复的,随着施工结束其对环境影响也将随之消失,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包括拆除的报废设备、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拆除的废设备中输送皮带回收利用,不锈钢材料用于现有项目水泥粉磨输送设备、卸料梭槽等进行焊补,其他不能回收的废料送巫溪县建筑垃圾场处理;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外卖给废品回收站,不能利用的运到巫溪县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0-500238-07-02-248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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