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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巫溪县双康医院迁址项目》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日期:2024-03-27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巫溪县双康医院迁址项目》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40327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sthjjsqc173@163.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巫溪县双康医院迁址项目

重庆市巫溪县裕宁街8号印象南门2楼

巫溪县双康医院(普通合伙)

重庆景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巫溪县双康医院迁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重庆市巫溪县裕宁街8号印象南门2楼,建筑面积约2065.49m2,妇产科、骨科、内科、外科、中医康复科、影像科、检验科、中医科,住院床位40张。劳动定员45人,其中医护人员35人,后勤及管理人员10人;年工作365天。门诊及后勤实行一班制(8h/班),急诊及住院为24小时工作制。

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37.50%。

施工废水:项目拟新建的废水处理设施位于医院西南侧,属于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废水处理设施所在位置较空旷,有预留空地,便于扩建施工、运行和维护;废水处理设施所在位置交通便利,便于废水排放和污泥贮运;废水处理设施与居民区、病房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且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室内设计,且完全封闭,具有良好的隔声作用;废水处理设施所在地为独立区域,平时无人流经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臭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升顶排放,排放口设计在楼顶并远离邻近居民楼的一侧,开口朝向位于医院侧风向且远离邻近居民楼一端,臭气对病人和居民的影响较小,设置位置合理。

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食堂的餐饮油烟等。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密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引风机经专用管道收集再经活性炭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保证处理效果和防止臭气排放不畅而外溢。项目在院区西南侧设1间独立的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间内配置紫外灯消毒,且内设置挂式空调进行通风换气并保持恒定温度,暂存间内的医疗废物通过采取密闭储存,紫外灯消毒,及时清运,并加强自然通风,可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门诊噪声、污水处理站的水泵和风机噪声、柴油发电机噪声。污水处理站水泵和柴油发电机位于建筑物内,噪声影响较小;医院作为公共场所,每日的人流量较大,人员来往时可能产生影响周围环境的嘈杂声,噪声在建筑物内部产生,通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施工期固废主要是装修垃圾、生活垃圾等。①施工人员将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若随意堆置,将对施工人员的生活、工作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诱发各种疾病,造成施工人员的健康水平下降,工作效率降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每天10人计,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5kg,则每天产生生活垃圾量为5kg。②装修垃圾主要包括装修时废木料、砖头石材、塑料包装、金属材料等。施工期装修过程中一般每平方米要产生0.1~0.4m3的装修垃圾(引自《房屋装修垃圾的危害与处置探究》,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5年第3期),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325.62m2,根据拟建项目的装修情况及房屋原状(取0.2m3/m2)预计拟建项目将产生装修垃圾约265m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装修垃圾采用分类收集,收集后送市政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置。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1-500238-04-05-65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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