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智复精神病医院》排污口审查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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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智复精神病医院》排污口审查项目公示
关于《智复精神病医院》排污口新建项目信息公示表
20240411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排污口新建项目,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sthjjsqc173@163.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论证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内容 |
专家评审意见 |
1 |
智复精神病医院 |
重庆市巫溪县上磺镇青庄村一社 |
重庆市巫溪县智复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
重庆重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重庆市巫溪县智复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利用原青庄明德小学的房屋构筑物建设“智复精神病医院”。医院建筑总占地面积4430.2m2,总建筑面积2965m2,医院开设的诊疗科目包括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等,设置床位99张,门诊量30人次/d。项目设置1套处置规模为50m3/d的医疗废水处理站,处置达标后的废水经900m管道汇入花园河巫溪段,经约21.0km进入梅溪河奉节段。 |
(1)项目概况; (2)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 (3)对受纳水体的水功能区影响分析; (4)结论。 |
校核评价依据,完善论证范围及其他主要水污染源排放口及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细化背景值及水文参数取值依据,结合水文计算按规范要求计算河流纳污能力。 建议结合水功能区情况及项目排污量,强化中水回用等措施,减少排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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