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社会公开稿
日期:202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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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324日至430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对县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常规巡察。8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生态环境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1. 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不全面,未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经验和2022年、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大会会议精神”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系列整改举措,成效显著。在2025年第四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上,已安排专项补学扎实推进,中心组深入研习相关内容,专题研讨氛围浓厚,成员逐篇精读重要论述,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理解更为深刻。

2. 关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溪环党组发〔202512号),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巡察意见反馈以来,共召开党组会7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坚持“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是已将第一议题融入党支部“三会一课”。

3. 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制定年度计划并向上级党委宣传、组织等部门备案,中心组学习档案资料缺失,中心组学习照片存在雷同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系列整改举措,2025年度学习计划科学合理,涵盖核心内容,经党委审议备案,为系统学习筑牢根基。二是档案管理愈发规范,已召开的四次集中学习已于会后10日内完成整理。三是严格照片审核,确保资料真实完整,为工作留存详实依据。

4. 关于“学用结合效果不明显,探索创新“两山”转化新模式、新机制和新路径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聘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为技术指导,围绕本县林业碳汇、生态旅游、特色农业、水经济、绿色金融等开展“两山”转化课题研究,形成了《巫溪县“十五五”时期“两山”转化路径与转化模式课题研究报告》,指导我县“十五五”期间生态价值转化。二是积极探索开展“两山”转化实践,助推我县生态旅游、生态产业发展,不断提升“两山”转化成效。会同兰英乡政府到西安村指导生态产业“太白贝母”中药材产业发展;会同县文旅委、盛景公司现场调研红池坝西流溪及滑雪场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聘请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研究所、市生态环境局、市环科院3次到红池坝现场指导,拟在红池坝打造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及生态价值转化实践项目,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三是提炼总结的巫溪县蒲莲镇探索“三变改革”产业发展模式,积极推行“产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的发展思路,将蜜柚和老鹰茶作为主打产业来培育,两大主打产业初具雏形,农户户均增收6000元以上。报送的“天赐老鹰茶 浓浓蜜柚香”案例纳入《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成果案例汇编》,并在美丽重庆建设《“两山”实践看重庆》栏目展播。

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不够有力,统筹协调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有差距。

5. 关于“牵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统筹运用党建统领‘885’机制推动工作力度不够,未建立目标体系、工作体系、风险管控能力不足、生态报表全市排位靠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迭代升级生态报表评价指标及细则,纳入《2025 年“八张报表”指标体系及评价细则(202510 版)》并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二是加强日常调度,提请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多次召开生态报表工作推进会及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各项考评指标推进过程中困难、问题。三是通过统筹调度、督促指导,压实各指标牵头单位责任,生态报表成绩有效提升,2025年度生态报表第一季度全市排名E37名,第四季度及年度全市排名C20名。

6. 关于“工作机制不完善,统筹各责任单位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力度不大,未谋划建立统筹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工作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巫溪县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暨美丽重庆建设和总河长总林长大会,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了美丽重庆建设巫溪实施方案及具体要求;分解目标任务,压实部门、乡镇(街道)美丽重庆建设责任,并提请县政府办印发实施。二是每季度调度、收集并从系统中上报美丽重庆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情况。三是2025年美丽重庆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并通过市上审核。

7. 关于“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到位,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力度不够,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应用较少,缺乏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生态价值转换路径探索意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市、县下达的412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其中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创新“三用”模式入选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典型案例,巫溪县梅溪河文峰段农村黑臭水体试点项目入选重庆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典型案例。自主谋划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任务因我县徐家镇、白鹿镇已关闭煤矿矿井废水污染网络舆情被生态环境部通报并“一票否决”,未创建成功。二是加强日常督促,绿色金融工作有效提升,实体经济绿色贷款第一季度位于全市D30名,第四季度及年度位于全市A档第13名。三是正在开展“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美丽巫溪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已形成初稿,将“两山”转化纳入“十五五”规划重点内容。

8. 关于“指导协调生态修复和保护效果不明显,在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中,统筹作用发挥不够,6处生态修复治理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开展“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将生态保护修复纳入“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内容。二是加强督促指导,压实部门责任,6处生态保护修复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年度任务全面完成。两巫路沿线的张德富砂石厂已完成生态修复并通过验收;峰灵镇乔军砂石厂关停后正在开展修复,并向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待修复完成通过验收后退还保证金;朝阳镇碧玉大理石采石厂经营期间针对不再开采区开展生态修复,2025年修复任务已完成;白鹿镇石院村石材厂因未办理矿山开采许可证责令停业,现正在申请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待手续完善正常经营后采取边开采边修复措施;巫云开高速凤凰镇、菱角镇标段弃渣场生态修复项目,巫云开高速建设指挥部正在开展招投标,招标完成后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三是着力开展“绿盾”行动,会同林业局、规划自然资源局、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属地乡镇完成国家、市上交办的卫星遥感监测疑似生态破坏问题图斑核查,红池坝国家森林公园(市级风景名胜区)内天无乡的刘才秋砂石加工厂、天元乡大拐坡高城路废弃采石场、红池坝西流溪停车场生态修复不到位问题全面完成整改销号。

9. 关于“统筹推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仅通过发送督办函收集工作进度的方式推动问题整改,‘下堡镇鹤溪煤矿矿井废水直排入河’和‘城镇排水管网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未完成整改销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应用党建统领“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工作机制,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督考核,今年以来一般轻微问题1244个纳入全量库管控并全部办结销号,完成县级清单(一般风险问题)23个、市级清单(较大风险问题)13个整改销号。二是加强日常调度、督查督办,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及对照自查的11个问题已整改销号9个,另外2个问题序时推进整改中。三是“下堡镇鹤溪煤矿矿井废水直排入河”和“城镇排水管网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短板。

10. 关于“农业面源污染监管不够有力,监督指导县农业农村委对全县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搬迁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县农业农村委更新全县畜禽养殖台账。二是指导白鹿镇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三是培训乡镇环保工作人员关于畜禽养殖监管的业务。

11. 关于“污水治理监管不力,对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村级污水处理站监督管理不到位,设备运行异常现象普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污水处理站台账,并根据实际及时更新和及时维护系统。二是将村级污水处理站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乌龙水浒村、田坝镇中鹿村、尖山镇百步村菱角村等村级污水处理站的日常检查。三是制作村级污水处理站告知牌,公布污水处理站相关情况。

12. 关于“危险废物监管不力,对医疗机构、水电站等危废单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实时更新产废单位台账。二是20254月份已对汽修、电站等产废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督促企业负责人有效履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三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印发《巫溪县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四是督促巫溪县华安墙材等企业规范管理危险废物。五是为强化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的规范化管理,县生态环境局组织辖区内企业召开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专题培训。在会议上,着重强调了废铅蓄电池规范管理的重要性,并组织参会人员深入学习了废铅蓄电池不规范收集处置所可能带来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责任。学习内容涵盖了废铅蓄电池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及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并进一步明确了这些规定的正确执行方法。

13. 关于“环境治理项目推进不力,项目建设预算执行不到位,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我县生态环境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二是函告相关业主单位,督促其加快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进度。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差距。

14. 关于“解决群众诉求不到位,未针对投诉的问题加强研判,统筹各责任部门集中施治”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大队对片区内的重复投诉进行分类梳理,通过再次现场检查和投诉人回访的方式已确保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15. 关于“黑臭水体常态化监管不够有力,未定期对已治理的水体全覆盖实地检查,督促属地乡镇加强管理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农村黑臭水体巡查纳入生态报表考核,通报水体监管不到位的乡镇。二是623日培训乡镇环保干部,指导乡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日常监管。三是建立渝快政工作群,及时解决农村黑臭水体巡查相关问题,四是已签定巫溪县农村黑臭水体数字化监管系统,正在组织实施。

五、生态环境执法和审批环节存在短板。

16. 关于“执法监管质效不高。行政处罚力度不够,对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污染问题未形成震慑;落实“处罚—整改—复查”闭环监管体系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环境污染问题,已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显著提升行政处罚基准与裁量强度,确保违法成本与危害程度相匹配,形成了强有力的法律威慑。二是已建立并实施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定期公开曝光机制。坚持查处一起、公开一起的原则,通过官方平台、媒体合作等多种渠道,对典型案例的查处过程、处罚结果及法律依据进行公示,有效扩大了执法警示效应,强化了社会监督。三是已在执法办案中全面推行办案人员自审 + 法制人员复核的双重审核模式。办案人员负责对案件事实、证据收集及初步法律适用进行自查,法制人员则对案件的程序合法性、证据链完整性、法律适用准确性进行独立、专业的复核,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的规范性与准确性。四是已定期组织开展案卷回头看评查活动。重点围绕执法程序是否规范、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确凿、法律条款适用是否精准、法律文书制作是否标准等方面进行细致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持续促进案卷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升。五是已系统建立处罚-整改-复查一体化管理台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均详细记录处罚决定、整改要求与时限、后续复查安排及结果,确保案件全过程留痕、可追溯。六是通过该闭环管理机制,严格督促违法主体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在整改期限届满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复查核实,确保违法行为已纠正、整改要求全落实,形成了发现问题、严厉惩处、督促整改、核实销号的完整监管链条,切实保证了处罚有力度、整改有实效、复查有结果的执法效果。

17. 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存在漏洞,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把关不严,后续监管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巫溪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评估报告,上报市生态环境局。二是对新接件项目对三方机构及编制人员进行信用审核。三是严格执行大厅受理、业务及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审签等审批程序,严把审批质量关。四是完成三季度审批双随机抽查任务。五是与支队协调配合,对已批项目开展跟踪检查。六是对2022-2025年审批项目验收开展跟踪管理,对17个项目发出了验收催办通知。七是开展违反生态环境分区单元及环境准入清单清查,支队对园区两个未批先建项目进行了立案处罚。

六、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存在短板,防范化解环境污染风险能力有差距。

18. 关于“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未按照要求修订完善与交通、应急等环境安全相关单位联防联控机制、制定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管理办法,未成立县环境应急处置救援队;环境敏感目标较多的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不足,中心乡镇、出境断面等地未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应急演练场景单一,演练与实战差距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成立巫溪县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建设。二是针对本地污染物特色202510月组织开展了2025盐酸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三是已制定环境应急专家管理办法。四是已争取环境应急设备。

19. 关于“环境监测能力不足,构建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高质量服务污染防治等方面有差距,多个监测设备陈旧、便携式测油仪设备欠缺,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环境监测需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重庆市监测中心提交监测能力建设资金申请。二是便携式测油仪已采购,商家正在备货。

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20.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局党组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由非党组成员担任,未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多人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7月和12月,党组专题研究了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制定了《中共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备案报告》,文件明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张长俊负责意识形态工作,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余游协助意识形态工作。

八、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21. 关于“‘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党组书记未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未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未对新提拔中层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听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3次,与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5次,新提拔中层干部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22. 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由非党组成员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工作要求,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次数不够,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次数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由党组书记分管。牢牢扛起党组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人员到会指导党组会2次,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的议题材料均提前向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报告并邀请到会指导。

23. 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和重要岗位人员就业务工作提要求多,未对纪律作风情况开展谈话提醒,未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关键领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制定防控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印发实施《中共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两次。

24. 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差距,日常监督形式单一,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小切口”培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契机,结合自学,加强对纪检业务知识,特别是关于派驻相关理论知识的深入学习,不断补齐短板。二是丰富监督手段,通过列席党组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话提醒、查阅资料、廉政把关、听取汇报等方式不断加强日常监督。三是不定期列席局党组会议,听取巡察问题整改、“三重一大”相关事项研究过程,向相关重点项目分管领导了解情况,听取相关汇报、查阅问题整改资料等方式督促责任落实落地。

九、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25. 关于“执行值班规定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关于停止执行值班伙食补助的通知》的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值班工作的通知》《关于停止执行值班伙食伙食补助的通知》规定。已印发《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值班工作制度》。

26. 关于“公务接待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国内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溪环党组发〔20259号),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和标准。

十、落实内控管理制度有差距。

27. 关于“制度不健全,机关工作制度未结合现行要求及时修订,未建立工会、临聘人员和食堂管理等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并实施《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工会管理制度》《巫溪县生态环境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巫溪县生态环境局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28.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购置安装的办公楼电梯未登记,机关办公楼未办理产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印发《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办公楼电梯固定资产登记、办公楼产权办理等工作正有序推进。

29. 关于“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多笔物资采购未落实事前审批制度,未严格落实出入库管理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购管理制度初稿已报局办公室审核。二是当前物资采购管理已严格实行出入库登记管理。

30. 关于“工会会费管理存在廉政风险,机关工会会费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2022年至2025年工会会费收支情况,已将现结存余额转存工会银行账户。二是开展工会会费管理专题学习会议并作学习记录,规范工会经费管理,保障会员权益。

十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

31. 关于“党组会议制度落实不严格,未制定《党组议事规则》,非党组成员列席党组会并在决策过程中表决的现象较普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组会存在议题未执行倒序发言和议题无讨论过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中共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工作规则》(溪环党组发〔202512号),明确议事范围、议事要求、议事程序、决议事项落实、会议材料备案等,严格落实提议人汇报议题内容、会议讨论、会议表决议事程序和倒序发言规定。

32. 关于“党内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存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和先表扬后批评的问题,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严格按程序规定组织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二、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有差距。

33. 关于“混编混岗现象突出,干部备案不规范,机关与下属单位人员混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新进行政编制人员培养,已安排至业务科室进行学习,熟悉承担行政管理工作,安排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开展网络教育学习以及业务培训。二是已全面梳理混编混岗现象,后续逐步按照招一退一办法逐步解决混编混岗现象。

34.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存在任用中层干部和晋升干部职级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及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中共巫溪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干部任用和职级晋升程序,安排专人负责人事工作,按照规范程序转正中层干部1名,职级晋升3人。

35. 关于“内设机构负责人设置不规范,核定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配备,加设了办公室副主任人数,享受中层干部待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取消办公室副主任职位。

十三、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有差距。

36. 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党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讲党课次数不够,机关支委会未研究部署党内集中教育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至少讲党课一次,已在主题党日活动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后续按照相关要求研究部署党内集中教育工作。

37. 关于“党员发展管理不规范,支部指定入党介绍人不及时,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已及时为其指定入党介绍人,已及时进行在职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

38. 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规定比例核算应缴党费数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3-51522557

中共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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