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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8MB16040253/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巫溪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科室及职能



内设科室

职能

联系方式

综合科

承担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政务公开、信息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支队党风廉政建设、政治思想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协助开展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执法、行业内交叉执法、行业内跨区域执法。贯彻落实与执法相关的各项制度,组织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承担环境违法案件的审查、处理和处罚,监督行政处罚的执行。承担对乡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

023-51520409

应急与信访处置科

承担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有关的信访、举报事项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回复工作,以及“12369”、县生态环境局环保举报热线有关调查、处理和回复工作。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指挥、调度、处置工作。承担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织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组织修订县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县级环境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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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执法一大队

承担水生态环境保护(含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农业面源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检查。承担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生态保护执法和监督检查。承担重大开发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的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的专项执法、行业内交叉执法、行业内跨区域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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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执法二大队

承担大气环境保护、餐饮服务业油烟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检查。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有关的专项执法、行业内交叉执法、行业内跨区域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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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执法三大队

承担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检查事项。承担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化学品和重金属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执法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有关的专项执法、行业内交叉执法、行业内跨区域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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