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巫溪县第四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关于《巫溪县第四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50423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sthjjzb158@163.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 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巫溪县第四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
重庆市巫溪县文峰镇新镇街53号 |
巫溪县文峰中心卫生院 |
重庆隆湖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在重庆市巫溪县文峰镇新镇街53号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将巫溪县文峰中心卫生院拟进行卫生院的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保留西侧一栋6层综合楼、1栋3层食堂及东侧一栋4层宿舍楼,其余建筑进行拆除,在现有权属用地范围内新建一栋1#医疗综合楼,改造保留的综合楼立面及加装电梯。该项目总投资6882.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万元,占比1.41%。 |
污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院区现有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巫溪县文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严禁随意排放。施工废水施工单位应在主要施工作业区域内设置截排水沟、集水井和隔油沉砂池,施工作业产生的浑浊废水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机械养护和场地降尘,不外排。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燃油废气。工地进出口道路及施工场地应当硬化处理,并采取冲洗、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应定期对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施工运输车辆排放废气进行检查监测;加强机械维修保养,使动力燃料充分燃烧,降低废气排放量。有效抑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燃油废气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声环境: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密闭、基础减振、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减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以上措施可一定程度减少噪声影响,同时通过管理措施可避免噪声污染投诉和环保纠纷。 固体废物: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应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禁止乱堆乱放。项目的弃土、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弃渣场处置。 |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2-500238-04-01-76357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