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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华电巫溪樟木垭100MWp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日期:2025-05-16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重庆华电巫溪樟木垭100MWp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50516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sthjjzb158@163.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 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华电巫溪樟木垭100MWp农(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通城镇

华电巫溪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在重庆市巫溪县城厢镇、通城镇进行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发电系统(共 165984块580/585/590/610Wp 光伏电池组件,直流侧总装机规模 95.84076MWp,交流侧总装机规模 75.95MW)、237 台320kW 逆变器、39台 35kV 箱式变压器、新建1座110kV升压站(设1台80MVA主变压器)。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0.09hm2。本项目调整后总投资367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2.9 万元。

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本项目高峰期施工人数约为250人,施工生活污水量约25m3/d,生活污水经当地已有设施收集后处理,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作业废水主要是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施工扬尘主要源于土石方工程开挖、粉状建筑材料(如水泥、石灰等)的装卸、车辆运输、材料堆放和土方的堆存等过程,由于运输量及频次较低,在做好防尘降尘措施后,施工扬尘的实际影响较小,并随施工结束而消失。施工燃油废气源于燃油机械设备与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CO。由于排放量小而分散,排放方式为间断,故废气影响主要局限于施工作业场区,不利影响有限。

声环境:施工噪声主要源于升压站场平施工、施工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施工期间应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局,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活动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运输车辆限速、禁鸣,强化管理,文明施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地避免夜间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统一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理。升压站产生的多余土石方综合利用至集电线路地埋段回填。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0-500238-04-01-73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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