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巫溪县第二中医院建设项目)

关于《巫溪县第二中医院建设项目》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非辐射类)20250603
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9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x.gov.cn/bm/xsthjj/;反馈意见受理方式:电子邮箱sthjjzb158@163.com、电话023-51811179、传真023-51522557;通讯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广场西路57号,邮编405899。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 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巫溪县第二中医院建设项目 |
重庆市巫溪县上磺镇寨沟街12号 |
巫溪县上磺中心卫生院 |
重庆东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在巫溪县上磺镇寨沟街12号进行建设,该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600m2(按照房产证和设计方案用地面积为4028.24m2),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新建综合业务用房1700平方米,原建筑外墙面风貌改造700平方米。二期新建总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门急诊、医技及住院病房等。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弱电等安装工程,设施设备购置,景观绿化、道路广场等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4196.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57%。 |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可依托院区已有生活设施处理达标后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水(含清洗废水)、污水、积水收集处理,禁止随意排放。 大气环境:施工期间主要影响为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排放量相对较小且具有间歇性,其影响通常较扬尘污染为轻,在采取施工管理、环境监理和抑尘措施(限速、洒水、覆盖)等措施后,工程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范围可以控制在场界 50m 范围之内. 声环境:本项目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高噪声设备,应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不得用高音喇叭作宣传鼓动或指挥生产,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不在夜间进行拆除施工。拆除过程应设置具有降噪功能的围挡,建议采用覆罩法降低噪声影响。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装修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装修垃圾及时清理运至市政指定的场地处置,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交环卫外运处理,严禁随意堆放和倾倒。 |
重庆市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2-500238-04-01-375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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